基层反映在处理生活噪音污染信访案件遇到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由KTV、卡拉OK厅、酒吧等娱乐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噪音污染在基层环保部门所受理的环境信访投诉中一直占有重要比重。这类娱乐服务设施极大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但也在相当程度上造成对周边居民的噪音干扰。这类污染看起来虽不起眼,却与人民群众的工作、学习、休息权利密切相关。辖区群众反映强烈。能否妥善消除此类污染,已成为环保部门能否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标志。
一、生活噪音污染现状
一是偶发性和排放随意性强。此类生活噪音往往源自各类娱乐服务企业拥有的音响设备。这些设备是否使用、何时使用、使用时音量大小、是否开启重低音设备,都由设备使用者和音乐欣赏者根据自己的喜好自主决定。KTV产生的噪音也多是由于包间内使用者和欣赏者根据自身意愿随意操纵、产生和排放噪音。因此此类污染偶发性很强,随意性很大,没有太多规律可循。
二是影响范围广。此类娱乐服务单位出于为居民服务提供便利需要,绝大多数直接座落于居民居住区和人口密集区。由于声音自身传播特点,噪音以声源为圆心向四面八方进行不定向传播,且传播距离远,经常造成一个噪音污染源影响周边几座、十几座、几十座住宅楼范围内居民休息的后果,易引发大面积的居民不满和投诉。
二、当前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目前,水、气、声这三大传统污染中,排放废水、废气所产生的COD、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已列入各级政府的污染减排责任书中,受到高度重视,但噪声污染因其特殊性无法进行从总量角度加以控制,亟需将其列为监管和防治重点。
二是监测取证能力不足。目前对废气、污水的监测自动化程度和准确性有了很大的提升,已经有较为成熟的自动在线监测技术和设备可对污染源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但是目前基层在处理生活噪音举报时,技术人员只能采用手持声级计选取特定点位进行测量这种较为原始的监测方式。不仅在监测取证时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且受监测人员主观因素和技术水平所限,所取得的数据不能保证完全精确。据此进行举报的调查取证和后期查处结果难以令人信服,影响了环保部门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另外,由于生活噪音污染的偶发性和不规律性,常常出现群众举报噪音污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噪音已停止的现象,无法查找污染源的准确位置,更谈不上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监测取证和查处。
三是监管手段缺乏。目前基层所受理的生活噪音举报基本都是发生在夜间,居民往往都是在噪音和震动影响下严重影响了睡眠和休息,环保部门在现场查处时往往只能采取责令其降低设备音量来减少噪音,降低或关闭重低音设备来减少震动。除此之外暂无更好办法。这种很大程度上靠相关单位自觉执行的处理方式局限性很大,效果不明显。经常出现的现象是执法人员在现场时单位负责人能够较好的服从管理,减少噪音排放;执法人员一旦离开,部分单位依然我行我素,随意增大音量,增加重低音继续产生噪音扰民行为。其结果就是周围居民反复举报,有时同一夜同一地点的娱乐服务业噪音举报接连不断,出警人员来回往返,弄得精疲力尽。
四是防治手段落后。目前对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已经有较为系统和成型的措施,可采取施工前实行相关噪声申报和夜间施工环保审批手续,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对施工中产生的噪声可通过征收排污费等经济手段促使施工单位自觉降低污染排放。但对于生活噪音污染的防治仍显不足:尚无好的源头控制措施,环评审批需各部门协调配合方可实现;对已产生的噪音污染,除监督各娱乐服务业单位调整噪音设施布局和摆放,对相关设备加装隔音设施、建筑物外建设隔音墙和开挖减震沟等较为简易的方式外尚无更好的解决办法;加装隔音设施和建设隔音工程都需要经历调研、论证、采购、安装调试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内仍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引起居民投诉;由于娱乐服务行业本身所需投资少、资金准入门槛低;且市场竞争激烈,随时都存在倒闭可能,相关单位不愿也无法在噪音污染防治方面投入较多资金。这种现实情况的存在,加之目前可用于此类污染防治的价廉、物美、质优的设施和技术较少的现状存在,造成服务业单位缺乏防治生活噪音污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被查处单位宁可缴纳罚款也不愿建设隔音降噪设施。
五是规划布局不合理。娱乐服务行业直接为居民提供休息、娱乐方面的便利,因此基本上都位于市区繁华地段、商业和人口聚集区,不可能远离居民居住地。但同时这些易产生噪音污染离居民休息场所过近,又会引发群众的环境投诉。现有的部分酒吧或迪厅直接租用居民楼的一层临街商业房进行营业,产生的噪音直接影响周围居民,存在极易引发群众投诉和不满的污染隐患。冬季天气寒冷,居民门窗紧闭,这种噪音污染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小,一旦到了夏季,噪音污染造成的危害更大。这种规划布局的不合理,为娱乐服务业今后的健康发展埋下了环境污染的隐患。如何防治此类情况发生,需对规划和布局进行综合考虑。
六是部门配合协调不畅。目前,空气和废水的污染排放已引起了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在申请办理工商执照和各类许可证时,各级审批机关均要求申请单位出具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但是在受理歌舞厅、酒吧这类娱乐服务业的营业申请时,相关部门会以这类单位几乎没有废气排放,废水排放也很少为由,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同意情况下擅自发放营业执照和各类营业许可证。在基层查处的娱乐服务行业噪音举报中,被举报单位基本都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更无相应的污 染防治措施,为营业后噪音扰民埋下隐患。
三、相关对策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和重视程度。将生活噪音污染列入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的污染防治规划和各类年度环保工作计划中,将辖区噪音污染的投诉和信访举报数量、影响范围及相关部门对此类投诉的处理和解决程度,群众对此类投诉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作为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完善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此类污染的防治和处理情况的调度。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协调各级政府完善此类行为准入联合审批机制,强化“环保一票否决”制度,从源头上控制生活噪音污染,定期召开项目审批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和交流各自掌握的建设项目(包括生活噪音污染源)情况及各建设项目的审批进展程度,分析项目建成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影响,对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及其他行业准入条件进行联合审查,共同进行相关审批活动。
三是进行合理规划布局。针对娱乐服务业既不能远离居民区造成不便、又不能过分深入人口密集区造成影响的现实情况,可考虑在居住区外、距居民区相对较近距离的地方设立类似商业街或“一条街”形式的娱乐服务集中区域。利用这种方式,既可满足居民的娱乐服务需要,又不致因生活噪音污染影响居民休息,还可以方便环保部门对此区域的生活噪音污染源进行集中管理和防治,一举多得。
四是强化相关科研。环保部门应组织相关科研机构及生产企业加强生活噪音污染相关理论的探讨,监测取证技术设备和污染防治技术及设施的研发。尤其要大力开发便于环保部门对生活噪音进行监管的自动化程度和准确性高的在线噪音监测网络和设备,深入研发投资少、防治效果好、实用性强的噪音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使各类娱乐服务企业能够用得起、防得住,彻底消除生活噪音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