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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两自来水厂因污染停水事件
发布日期:2010-12-0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1、基本情况

    2009年2月20日6时20分,位于新洋港的盐城市城西水厂发现出厂水有异味,经监测,挥发酚0.556mg/L(超过地面水Ⅲ类标准110倍),另一自来水厂越河水厂也取自新洋港,并受到污染。20日7时20分城西水厂和越河水厂停止供水。经盐城市环保部门排查,认定距取水口约10公里上游的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利用停产检修间隙,将储存的含酚高浓度废液及生产废水偷排入厂北边的生产沟,通过蟒蛇河进入新洋港,导致了该起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受污染影响的供水区域大致为:开放大道以西、新洋港河以南、世纪大道以北区域;新洋港河以北人民北路两侧和其他局部自来水有异味的用户。受到影响人口约20万人。另外,盐城市区下游有4个乡镇的6个水厂也于20日下午15时关闭。受影响人口约3万人。

 

    2、处置情况

    盐城市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立即停止城西水厂和越河水厂供水,同时加大了城东水厂生产和供水力度,实行满负荷运作。为保障城市居民用水,暂停了部分工业用水、商业用水、特种用水的供应,启用部分深井水;市经贸委组织调集矿泉水,保证市场供应;市消防支队调集20辆消防车组织送水;迅速联系周边县、镇做好应急援助准备。

    盐城市环保局立即停产了标新化工有限公司,派员沿水源上游进行巡查,对沿途化工企业逐一排查,海事部门对过往船只进行排查,市建设局和卫生部门对自来水进出水样进行不间断取样检测,检测为挥发酚类物质超标。到20日晚上21时,在抽测的20个居民自来水样中,有一个水样挥发酚0.003mg/L,仍超标0.5倍。

    盐城市水利部门从长江抽调150立方米/秒水往下游推移污染的水体,同时打开下游放潮闸放水,加速被污染水体的排放。要求新洋港下游各乡镇供水厂加强检测,做好应急准备,并组织相关单位抓紧排放已送入城市供水管网内的自来水,尽快将主管网受污染自来水排清。同时,提请广大市民立即打开户内所有龙头,排清支管道内余水,直至监测达标,排放的自来水免收水费。

    盐城市政府于20日16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信息,消除疑虑和恐慌,要求广大市民做好配合工作;由于供水水压不足,提醒楼层较高的用户到低层或平房用户取水,要求广大市民发扬互助合作精神,互相帮助。盐都、亭湖、开发区发动驻城街道、社区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截至21日上午11时,居民自来水管网已清洗完毕,原城西水厂和越河水厂供水的片区改由城东水厂供水,经检测,居民自来水管网的水已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逐步向居民家中供水。从22日上午8时开始,城西水厂取水口断面水质已稳定达Ⅲ类标准;下午16时,新洋港河城西水厂取水口断面未检出挥发酚,水质已基本恢复正常。自23日起,城西水厂和越河水厂也恢复了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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