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四万吨球铁管路连接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13年5月15日,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在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四万吨球铁管路连接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济南市环境监察支队、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平阴县环境保护局和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等单位。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对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实地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地讨论,验收组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外合资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四万吨球铁管路连接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该单位异地扩建项目,位于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平阴分厂。该项目分两期建设,设计生产能力4万吨/年,实际生产能力4万吨/年。设计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二万吨球铁管路连接件生产项目于2009年建成并于同年12月通过我局验收投入生产。
该项目二期工程位于现有厂区主干道的北侧。新建铸造车间、半加工车间、加工车间和球铁包装车间。以废钢、生铁等原料,采用熔炼、造型、浇铸、清理(砂)、抛丸、加工、包装的工艺生产球铁管路连接件。主要生产设备为10t/h燃焦炭冲天炉2台(一用一备)、电炉2台、砂处理线、各类机床、风机等。二期项目于2010年5月开始建设,2012年9月投入试生产。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中外合资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四万吨球铁管路连接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
冲天炉采用低硫焦炭和炉内添CaCO3的方式进行脱硫,废气全部收集后经袋式脉冲除尘设施处理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炉前放铁水的粉尘通过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处理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砂处理线的落砂、砂冷却、混砂工序与清理工序、抛丸工序的含尘废气全部收集,经各工序配套的袋式除尘处理分别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浇铸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与混砂工序合用一套袋式除尘器,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各产尘点采取了负压抽气、车间密闭等措施,降低了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混砂用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收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阴县污水处理厂。混砂机、落砂机、抛丸机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室内隔音、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废砂、废钢屑、工业粉尘、生产废料、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按规定设置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该项目满足卫生防护距离100米的要求。
中外合资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四万吨球铁管路连接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有较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应急预案,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2012年12月18-19日,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中外合资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四万吨球铁管路连接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的废水、废气和厂界噪声等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满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监测结果表明:
1、冲天炉外排废气中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分别为114mg/m3和364mg/m3,车间外颗粒物最高浓度1.99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相关要求。
造型、浇注、落砂、振动的除尘器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69mg/m3和2.59kg/h,炉前放铁水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62mg/m3和0.36kg/h,抛丸废气(东)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56mg/m3和0.43kg/h,混砂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85mg/m3和0.40kg/h,抛丸废气(西)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05mg/m3和0.93kg/h,以上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85mg/m3,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污水总排口主要污染物pH监测值在7.64~7.83之间,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氟化物、总锌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46.0mg/L、5.46mg/L、55mg/L、34.6mg/L、0.401mg/L、0.37mg/L,以上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及平阴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该项目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3.9 dB(A),超标3.9 dB(A);夜间最大值为59.8dB(A),超标9.8 dB(A),以上监测结果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2类标准,但超标点界外无声敏感点。
4、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该项目建成后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平阴分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6.03t/a,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污染防治能力基本能够适应主体工程需要,废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建议
1、进一步提高冲天炉电炉废气、混砂废气、抛丸废气(西)的处理效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的相关要求。
2、进一步查找噪声超标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管理,杜绝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