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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在全省率先发布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下的空气质量预报
发布日期:2013-09-2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在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济南市空气质量预报自9月19日起,正式对外发布,每日下午16时在市环保局和气象局官方网站以及济南环保微博对外发布次日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济南市是继北京、上海、大连等城市之后在国内率先发布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下的空气质量预报的几个城市之一,是山东省内第一个发布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下的空气质量预报的城市。

    济南市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依托高性能计算机集群建立起的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模型,综合考虑实际污染源排放数据和天气气象过程,模拟污染物的大气物理过程和化学反应,从而实现对环境空气中各种污染物浓度的预测。目前,济南市建立的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模型系统选用国内最先进的NAQPMS模式和国际最先进的Models-3/CMAQ模式等空气质量模式,对选用的空气质量预报模式进行耦合、集成,取长补短,最大程度提高模式预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该预报主要参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对未来24小时济南市六项污染物的七项污染指标(SO2、NO2、CO、O3一小时、O3八小时、PM10、PM2.5)的浓度进行预测,并发布次日的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包括首要污染物类别、空气质量指数级别、空气质量指数类别、对健康影响情况及建议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该项预报工作,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市气象台联合完成,双方在每日工作中各设置正、副预报员两名,建立联合值班会商制度。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提供未来24小时的环境空气污染项目的初步结果,市气象台负责提供未来气象预报的结果,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发布信息需由双方预报员确认后,双方联合发布。
    下一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将精细化污染源排放清单,同时,通过积累更多的PM2.5和O3自动监测数据,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结果的准确性,同气象部门一道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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