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发布日期:2015-12-04 08:03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2015年12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2015-12-04 08:03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龙潭东大街001号)
联系电话:0634-6222420
电子邮箱:
lwhbck@126.com
序 号 |
1 |
项目名称 |
莲河学校扩建初中部项目 |
建设地点 |
莱芜市莱城区莲河学校校园西部及校院以西区域 |
建设单位 |
莱芜市莱城区莲河学校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枣庄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莱芜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骏祥花园项目位于莱芜高新区鲁中东大莲河学校总规划用地68388.5平方米,已建成小学部教学楼三座,建筑面积共11350平方米(1号教学楼4607平方米、2号教学楼4209平方米、3号教学楼2534平方米)。根据莱芜市莱城区莲河学校的规划,现扩建初中部,拟在校园西部及校院以西区域,新建4号教学楼一座,5号教学楼一座,实验楼一座,图书教研楼一座,礼堂一座,风雨操场一处和门卫及其他。拟建项目用地390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800平方米,其中4号教学楼4400平方米,5号教学楼4370平方米,实验楼6500平方米,图书教研楼2730平方米,礼堂1000平方米,风雨操场1800平方米和门卫及其他1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容纳48个教学班,学生2400人,新配师资140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
一、施工期:
施工现场产生的扬尘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沉淀后用作冲洗复用水,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间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采用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等降噪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外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固废倾倒场,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拟建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学校实验楼设置有化学实验室,实验室会使用乙醇等挥发性物质,但用量较少,在化验室设置通风橱,使用有挥发性实际的操作均在通风橱中进行,通过楼顶排放。
2、废水: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教师、学生的生活污水和实验室废水。
实验室废水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莱芜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项目使用期自身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社会活动噪声等。项目设计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隔音层、砌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在总平面布置时利用地形、声源方向性及绿化植物吸收噪声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加强项目区域内的绿化降噪等措施。
4、固废: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教师、学生生活垃圾,实验过程产生的废弃试剂、废包装等。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实验室废弃试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试剂废包装由厂家回收。
经环评单位分析预测,采取以上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报告表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文件 |
相关部门意见:
1、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2、莱芜市规划局出具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的说明。
3、莱芜市城市规划局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5莱规地字第028号)。
4、莱芜市国土局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莱芜市国用2011第0611号)。
5、莱芜市教育局出具同意项目扩建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