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持续开展章丘普集“10·21”事件地下水 跟踪监测
发布日期:2016-04-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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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10月21日章丘市普集街道上皋村发生违法车辆倾倒危险化学品致人死亡突发环境事件(即10·21事件)以来,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事发地点周边地下水持续开展跟踪监测。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历次专家会议讨论确定的监测要求,对监测方案及时进行调整修正,帷幕注浆前监测方案为最初半个月每日监测,监测点位为13个,后根据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改为每周监测、监测点位为6个,后改为每旬监测。随着帷幕注浆的实施与完成,监测点位在原来6个的基础上逐步再增加5个监测孔点位,监测频次每旬一次。截至目前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心实验室共完成33批次地下水的分析,监测项目最初包括常规指标和有机指标,后期以有机指标监测为重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有机分析结果为历次专家会议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为每一步应急监测方案的制定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目前监测数据表明帷幕注浆控污效果比较理想,下一步,将继续巩固帷幕注浆效果,选择适当的修复方案,继续实施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在上游帷幕场外和帷幕区内增加监测孔,根据监测结果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汛期适当加密监测频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将继续按照方案要求持续开展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