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格致热工股份有限公司热工设备生产厂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4-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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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4月18日我局对山东格致热工股份有限公司热工设备生产厂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88871030
通讯地址: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311
邮 编:250000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山东格致热工股份有限公司热工设备生产厂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济环建验[2018]G29号 |
2018-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