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2018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背景点位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8-04-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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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2018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环办监测〔2018〕337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8年国家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要求》(总站土字〔2018〕135号)和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8年山东省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2018年将对土壤国控监测点位中的背景点位开展监测。
根据监测计划,济南市共涉及6个点位,分别位于章丘区、长清区、南部山区、平阴县、商河县。监测人员根据定位信息,前往采样地点,依据技术规范对采样地点的详细情况进行核查,确定各点位是否符合条件。对于符合技术规范的点位,因土壤剖面采样方法可能会破坏附近的农作物,造成土地承包人经济损失。工作人员通过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与土地承包人取得联系,并向土地承包人讲解相关政策,最终取得了土地承包人的理解与支持。对于不符合技术规范或发生较大变化的点位,提出修改建议、填写《土壤监测点位变更信息表》并与其它佐证材料一并上报省站。
目前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背景点核查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济南市站将按照省站统一部署安排进行采样、制样、分析等工作,确保2018年济南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