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环保局2018年5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08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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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环保局2018年5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时间: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龙潭东大街001号)
联系电话:0634-6222420
电子邮箱:lwhbck@126.com
序 号 | 1 |
项目名称 | 山东盈润智能新型复合材料生产基地 |
建设地点 | 莱芜市高新区武当山路节水灌溉园区永宁环保2#厂房 |
建设单位 | 山东盈润智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民通环境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山东盈润智能新型复合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位于高新区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园区内,租赁永宁环保2#厂房,建设复合材料生产线3条及辅助设施。年产复合材料10万吨,其中年生产高铁轨道板复合掺合料1万吨、海事工程复合材料2.35万吨、桥梁高强度灌浆料2万吨、超细灌注浆材料2.65万吨、PHC管桩复合掺合料2万吨。 租赁车间面积为5000平方米,总投资956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 一、施工期: 项目为租赁厂房,施工期为设备安装。 二、营运期: 1、废气:主要为提升机进料口粉尘、分级粉尘、磨机粉尘和下料口粉尘的有组织粉尘,和未被收集的原料装卸粉尘、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及交通运输粉尘的无组织粉尘。提升机进料口、成品储料仓出料口等位置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外排废气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颗粒物≤1mg/m3)。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冷却水和降尘及车辆清洗用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清洗用水和降尘用水消耗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经污水管道排入莱芜中和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东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3、噪声: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磨机、混料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而产生的噪声,声压级约70~85dB(A)。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的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收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废弃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尘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废弃包装袋收集后外售或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经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5、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医院、学校等敏感保护目标,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目标为项目东南侧410大石家村。 |
公众参与情况 | 报告表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 文件 | 相关部门意见: 1、高新区发展局出具项目备案文件; 2、莱芜市规划局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3、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国土成交确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