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环保局2018年8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8-15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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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龙潭东大街001号)
联系电话:0634-6222420
电子邮箱:lwhbck@126.com
序 号 | 1 |
项目名称 |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与应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莱芜市杨庄镇蔺家庄村以南 |
建设单位 | 山东乾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杨庄镇蔺家庄村以南,主要设计一条树脂砂铸造生产线,一条消失模铸造生产线及一条机加工生产线,以外生铁、钢材等为原料,经熔炼、浇注、砂再生、机加工等工艺,年铸造能力11000t/a,年产龙门系列铣床30台、加工中心340台、立式车床10台、数控车床90台、数控专机30台。项目总投资750万元,环保投资51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 一、营运期: 1、环境空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主要包括混砂废气、熔化废气、浇注废气、落砂、砂再生废气、喷砂废气、焊接废气等。混砂、熔化、浇注、落砂、砂再生、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排气筒排放。树脂砂浇注、消失模浇注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由18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铸造车间熔化及浇注工段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及有机气体、机加工车间焊接车间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预测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VOCs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环评分析,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VOCs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表1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2、水环境:项目主要为循环冷却废水、制水设备浓水和生活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制水设备浓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绿化、道路喷洒,不外排。化粪池及沉淀池须严格落实防渗措施。 3、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主要是一浇冒口、中频炉炉渣、机加工下脚料、除尘器烟(粉)尘、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是设备检修等产生的废机油、切割设备产生的废切削液及UV催化氧化设备产生的废灯管、软水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的运转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高效率设备;设备安装时加设减振缓冲基础,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等降噪措施。预测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防护距离。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文件 | 相关部门意见: 1、莱芜农高区经济发展局备案证明; 2、莱芜市土地管理局文件(出租方的); 3、莱芜市规划局农高区分局文件(出租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