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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关于对《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贵友大酒店锅炉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10-21 14:3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贵友大酒店锅炉房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746571(环境影响评价科)

电子邮件:jnszhbjhpk@jn.shangdong.cn

通讯地址:市中区万寿路15号 邮 编:250002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贵友大酒店锅炉房改造项目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 101 号贵友大酒店院内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贵友大酒店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拟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拟将现有2台2.0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替换为2台1.7t/h新型燃气锅炉(含低氮燃烧系统,一用一备),锅炉房及其他辅助设施依托现有。本项目锅炉年运行365天,每天运行7小时,共2555h。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1.7t/h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产生的各污染物预计排放浓度为分别颗粒物5mg/m3、SO27.34mg/m3、NOx30mg/m3,均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的50%要求(颗粒物≤5 mg/m3、SO2≤25mg/m3、NOx≤50mg/m3),同时NOx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济南市济环字〔2018〕204号对NOx的限值要求(原则上NOx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鼓励按照30毫克/立方米进行改造)。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设备排水,全部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然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锅炉、水泵等设备,源强约65~70dB(A),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门窗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噪声贡献值较小,实际运行后,厂界噪声变化不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0.55t/a,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约0.2/5a,属于危险废物,代码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中“900-015-13饱和或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产生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C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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