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山东新宏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储存、转运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11-2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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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新宏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储存、转运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1日-2019年11月2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传真):0531-88871030
电子信箱:hbjlixuehua@jn.gov.cn
通讯地址:济南市舜华路750号
邮编:25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联系电话 | 拟审批文件 |
1 | 收集、储存、转运废矿物油项目 | 济南市高新区 | 山东新宏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优纳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3884998946 | 2拟审批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