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积极应对2019年3月2日-3月6日重污染天气过程
发布日期:2019-03-0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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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我市于3月2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2日12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根据济南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结果,我市自3月6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接到预警通知后,各区县立即行动,自2019年3月2日起,迅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巡查工作,督促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全市环保、城管执法、城乡建设等部门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展开现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应急响应期间,全市限产企业737家,停产企业530家,停工工地557。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及网格员累计3515人次,检查、巡查企业5657家次,工地3211家次。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728人,检查工地830处。全市城乡建设部门共出动1987人次,检查建设工程项目2417个次。市交通运输部门出动601人次,检查交通施工项目145个次。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动134人次,车辆53台,对停止作业的非煤矿山露天开采企业、矿石破碎企业(设施)、破损山体治理项目、偷采、盗采易发的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巡查。市城乡水务局、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市更新局加强对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督导检查。市交警部门重点对绕城高速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渣土砂石运输车进行查处。出动警力16620人次,查处闯限行重型柴油货车97起,查处逾期未检验重型柴油货车5起,大货车、渣土车交通违法2259起,其他违法重型柴油货车668辆,冒黑烟重型柴油货车8辆。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及时预警;总结经验,持续改进;联防联控,形成合力;加强督查,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