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关于对《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10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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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 年7月10日-2019年7月1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746571(环境影响评价科)
电子邮件:jnszhbjhpk@jn.shangdong.cn
通讯地址:市中区万寿路15号
邮 编:250002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3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 | 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办事处瓦峪沟村东北 | 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优纳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办事处瓦峪沟村东北。项目新建设一座水泥稳定土拌合站,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m2,厂房建筑面积约3500㎡,建成后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项目新增员工12人,项目年运行150天,每天工作5小时。 | 一、废气:项目水泥罐粉尘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水稳碎石拌和生产线料仓投料采用“水喷淋+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重点区域标准(颗粒物10mg/m3)。堆场设置在密闭厂房内并采用水喷淋系统降尘;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厂区定时洒水;控制汽车装载量;车顶要加盖篷布,限制车速。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可以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1mg/m3)。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设备噪声通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 六、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