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对《济南市莱芜诚丰食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8-2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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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济南市莱芜诚丰食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8日-2019年8月2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4-6126717
通讯地址: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莱城工业区(口镇)香港东路)
邮 编:271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 地方政府所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农副产品加工项目 |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西汶南村 | 济南市莱芜诚丰食品有限公司 |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济南市莱芜诚丰食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位于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西汶南村,项目总占地面积5064㎡,项目劳动定员18人,全厂生产天数为300天,全厂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10小时。设置生产线2条,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腌渍姜6000t/a。 | 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姜腌渍、加工过程会产生极少量的臭气,由于生产车间为密闭车间,并且产生量极少,本次环评不再定量分析,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即20(无量纲)。 5、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料、生产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600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73 m3/a,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综合利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中表2一般保护区域标准限值后排放。由于本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小,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因此,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6、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是机械设备噪声,噪声级为70-80dB(A)之间。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车间密闭、距离衰减等噪声防治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本项目噪声对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固体废物主要有原料分选产生的不合格原料、杂物、废包装袋以及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原料分选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原料主要为有虫痕、有腐烂、有伤口的鲜姜,产生量约30t/a,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原料分选过程中产生的杂物,产生量约15t/a,主要为废姜根、姜皮以及各种杂质;废包装袋产生环节主要是原材料拆封过程产生的,产生量约0.5t/a,经厂家定期回收后综合利用;活垃圾产生量为4.32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