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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关于对《济南希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11 14: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济南希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531-86163280

电子信箱:jntqhbjxzsp@jn.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朝阳街9号

邮    编:25001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

济南市天桥区蓝翔中路 30 号时代总部基地四期 H6-1

济南希润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菏泽中森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 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511m2

1.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的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二厂深度处理。

2.   项目废气为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设置移动式烟气净化装置处置后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要求;涂胶测试工序,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 部分:其他行业》表 1 II 时段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浓度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_ 2801.72019)中表 3 的要求。

3.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焊机、带锯床、钻铣床、数控加工中心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在 6080dBA)。该项目无高噪声源,在室内安放,且安装位置远离居民区一侧,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降噪;本项目墙体吸音,门窗采用隔声设计。同时在项目所在厂区绿化程度较高,消减噪声,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限值。

4.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碎屑及下脚料、收集烟尘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机油、废液压、废拉丝油、废凝固胶和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车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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