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关于对《济南能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黄屯小区四区、五区、六区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1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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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济南能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黄屯小区四区、五区、六区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1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531-86163280
电子信箱:jntqhbjxzsp@jn.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朝阳街9号
邮 编:25001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黄屯小区四区、五区、六区清洁能源供热项目 |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南路黄屯小区六区 2#楼北侧 | 济南能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济南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黄屯小区四区、五区、六区清洁能源供热项目。 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占地面积90m2。 | 1.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系统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经黄屯小区污水管网进入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一厂(原济南市水质净 一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济政办字[2011]49 号文和济政办字[2017]30 号文要求后排入小清河。 2. 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要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标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锅炉深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济环字【2018】175 号)及《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锅炉深度治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济环字【2018】204 号)相关要求。 3. 本项目采用新型低噪设备,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减震、隔声,排气筒加装消音器,墙面进行隔音处理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2 类区标准要求。 4. 生活垃圾、除污器滤渣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 废气排放要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