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对《山东福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旺烧结焊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2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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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福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旺烧结焊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2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1-76126717
通讯地址: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业务窗口(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
邮 编:271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山东福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旺烧结焊剂加工项目 |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西汶南村东 | 山东福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河北景略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西汶南村东,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购置配料机、搅拌机、造粒机、预成球机、烘干机、对辊机、烧结炉、提升机、螺旋筛、振动筛、自动称重包装机、配料仓、球磨机、破碎机、雷蒙机、冷却器等设备,以硅铁、镁砂、铝粉、铝矾土、萤石、锰矿、粘土、水玻璃、废焊渣等为原料,经破碎、球磨、雷蒙磨、配料、搅拌、造粒、预成球、烘干、筛分、烧结、冷却、筛分、包装等工序,预计年产焊剂产品15000吨。 | (一)做好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不得建设燃煤(油、气)锅炉;职工饮水采用电加热器;不设食堂和宿舍。加强各工序和生产运行管理,各类废气须按照环评文件提出的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在破碎、球磨、雷蒙磨、配料、搅拌、筛分、包装工序等产尘设备上方安装集尘罩收集粉尘,收集后的粉尘经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需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速率要求要求。烧结过程中产生的氟化物,在烧结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进入Al2O3吸附罐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氟化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工业炉窑行业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氟化物≤6mg/m3)要求,排放速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速率要求(≤0.10kg/h)要求。燃用天然气产生燃气废气,烟气废气采用SNCR脱销装置脱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SO2、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需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原料和产品装卸过程全部在车间内进行、车间内地面全部硬化、运输车辆在卸料及装载产品时降低落料高差;项目粉尘和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做好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原料、产品均为厂内运输,不设置洗车平台,无生产废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清运。 (三)做好噪声的管理与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时封闭车间、合理布局、并采用基础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除尘器回收粉尘回用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包装物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氟化物吸附装置定期更换内部氧化铝,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的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污染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或出现异常排污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及时报告环保部门。 (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变更,按照新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执行。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