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鲁第一大佛青铜山大峡谷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29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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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齐鲁第一大佛青铜山大峡谷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山东华凤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齐鲁第一大佛青铜山大峡谷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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