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对《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第三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8-27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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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第三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7日-2020年8月2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1-76126717
通讯地址: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业务窗口(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
邮 编:271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年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莱芜第三加油站项目 | 青兰高速莱芜西服务区 | 济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 山 山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该项目选址于青兰高速莱芜西服务区,为新建项目。主要工序为卸油、加油、储油。拟建项目完成后,站内有3个埋地汽油储罐,50m³的2个,30m³的1个;2个埋地柴油储罐,单罐容积均为50m³,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4台,双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4台。年销售汽油1000t/a,柴油800t/a。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三次油气回收技术,确保非甲烷总烃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卸油、储油、加油过程油气回收系统排放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二)做好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沤肥。 (三)做好噪声的管理与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站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加油机等设备噪声。项目在设备选型时选择噪音低、性能先进、安全可靠的设备,在设备底部设置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油泥。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站指定地点统一收集处置;油泥在罐底积累,需定时清除,油泥的清除、运输和处置均由具备该资质的单位完成。固废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 (五)加强环境风险的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污染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或出现异常排污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及时报告环保部门。 (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变更,按照新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执行。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