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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关于对济南清河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万台智能配电变平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8-27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27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对济南清河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万台智能配电变平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7880004

通信地址:平阴县翠东路399号

邮编:250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对济南清河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台智能配电变平 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济平环建验[2020]55号.pdf

20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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