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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对《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07 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1-76126717

通讯地址: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业务窗口(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

邮    编:271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年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制造项目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羊里镇政通路2号

 

济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

山山东睿福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羊里镇政通路2号,主要生产单梁起重机15台/年,双梁起重机25台/年。主要工艺有焊接前打磨、除锈处理,焊接焊缝,超声波探伤,切割腹板和切割盖板,打磨毛刺,切割,焊接,装配,刷漆。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一)做好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各工序和生产运行管理,各类废气须按照环评文件提出的要求进行处理处置。切割、焊接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风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粉尘有组织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15m排气筒,3.5kg/h),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

(二)做好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九羊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

(三)做好噪声的管理与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床、钻床、冲床、焊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转部件的润滑、提高零部件的装配精度、车间建筑选用隔音吸声材料等措施。厂界噪声影响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下脚料、废焊渣、除尘灰、废油桶、废液压油、生活垃圾。下脚料、废焊渣、除尘灰、等收集暂存后外售;废液压油、废油桶严格按照厂内危废转移制度转移至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危废库暂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弃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的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污染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或出现异常排污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及时报告环保部门。

(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变更,按照新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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