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1-01930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1-12-20 发布日期: 2021-12-2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全文实录 | 山东发布全省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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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 | 山东发布全省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情况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2021年12月1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管言明,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刘洪磊,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徐希进,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二级巡视员杨晓华,省海洋局副局长王仁堂,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庄荣盛,发布全省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相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宋德印主持,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参加。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宋德印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管言明先生,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刘洪磊先生,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徐希进先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二级巡视员杨晓华先生,省海洋局副局长王仁堂先生,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庄荣盛先生,发布全省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相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管言明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管言明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2021年9月15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地下水管理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该《条例》,加强我省地下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2021年11月26日,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山东省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开展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下面我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开展非法开采地下水清理整顿具有重要资源意义和生态意义

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在保障我国城乡生活生产供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地下水作为我省重要的供水水源,平均供水量超过总供水量的40%。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不断加大,一些企业和个人不顾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违规开采地下水,带来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含水层枯竭、地面沉降、水质恶化、海(咸)水入侵等一系列问题,导致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和污染问题发生,危及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我省督察期间,将非法取用水资源作为督察重点,多次调阅有关材料、开展相关问询,同时督察组还转办了46个涉及非法取用地下水的信访件。此外,私采地下咸水问题也已成为沿海地区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关注的重点。为此,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工作方案》,并于印发之日起,在全省开展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二、明确目标,靶向开展清理整顿

结合我省取用地下水现状,《工作方案》确定了三方面的清理整顿范围:一是省水利厅已部署开展的全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已核查登记的地下水取水井中非法取用地下水的;应纳未纳的非法开采的地下水取水井。二是非法开采天然卤水、矿泉水、地热的地下水取水井。三是沿海养殖户私采地下咸水的取水井。

针对上述三类取用地下水井,逐一明确清理整顿任务:一是排查核查登记的地下水取水井情况,结合省水利厅已部署的全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已纳入核查登记的地下水取水井,按照水利部统一要求,完善问题台账,进一步核实是否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是否按规定进行取水监测计量,是否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并深入排查应纳未纳的地下水取水井,是否存在非法开采地下水情形。二是排查开采天然卤水、矿泉水、地热情况,全面查清全省开采天然卤水、矿泉水、地热的取水井底数,排查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是否存在非法开采地下水问题。三是排查沿海养殖户取用地下咸水情况,对全省沿海养殖户取用地下咸水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查清沿海养殖户取用地下咸水取水底数,建立清单。

三、迅即行动,强力推进清理整顿

12月14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情况中指出,我省违规取水问题突出,聊城市莘县、冠县215家企业违规私设246眼自备井,德州市111眼地热井无取水许可,菏泽、聊城等地部分企业违规取水约400万立方米。可以说,实施全省非法开采地下水清理整顿已是迫在眉睫,2022年6月底前要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为此,《工作方案》提出,专项清理整顿按照“边排查、边清理、边整顿”的原则,排查与清理整顿压茬推进、同步开展,分三个阶段推进。一是市级自查阶段,自方案印发之日至2021年12月底前,各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非法开采地下水问题进行全面排查,2022年1月5日前,各市将自查报告(附问题清单)报送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并由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转送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二是清理整顿阶段,2022年1月至6月,各市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盯紧落实,按照制定的措施开展清理整顿,确保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现场核查阶段,市县级政府要对辖区内非法开采地下水清理整顿问题的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按照 “边完成、边销号”的原则,完成一个销号一个。6月底前,各市要上报整改报告,7月,省级将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抽查。

四、严格依法清理整顿,确保工作实效

《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问题,要建立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依法依规予以清理整顿。重点对涉及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的问题开展清理整顿。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为抓实抓好清理整顿各项任务,《工作方案》提出,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查清辖区内非法采用地下水问题现状,逐级核实情况,抓细抓实清理整顿工作。二要广泛动员宣传,引导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三要严肃工作纪律,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严真细实快”的工作要求,逐一明确核查责任人员,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漏报,真正做到“全覆盖”“大起底”。省级将组织对各市清理整顿成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下一步,省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职责对所牵头的清理整顿问题,全过程指导监督,督促各市严格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清理整顿工作,切实保护好我省地下水资源。为保障清理整顿工作成效,省委、省政府将于2022年下半年针对非法开采地下水问题开展一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宋德印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据了解,国家2020年部署开展了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请谈一谈我省在规范开采地下水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徐希进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有关治水管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资源保障。2020年起水利部在全国部署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地下水是重点监管领域。行动开始以来,我省共核查登记地下水取水项目7.8万项,涉及地下水取水口84万个,其中主要为农业灌溉机电井,占比近96%。

针对取水口核查登记发现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整改提升方案,主要措施可以归纳为“三个一”。一是梳理取水口核查登记成果,形成地下水取水口信息管理“一张图”。二是形成地下水取水口问题整改台账“一本账”,分保留、退出、整改三类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共确立保留类项目2.78万项,退出类1287项,整改类4.86万项。三是健全“一套机制”,制定取水口动态更新管理等多项制度,健全取水口管理长效机制。工作目标是,2022年3月底前,完成非农用水户整改提升;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提升任务。

下一步,将按照《山东省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地下水取水口信息,扎实做好相关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地下水精细化管理水平。

本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地下水超采区是重点排查区域之一。请简单介绍一下山东省地下水超采有关情况,目前治理成效如何?

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徐希进


根据2014年完成的全省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成果,我省地下水超采主要有浅层地下水超采和深层承压水超采2种类型。其中浅层地下水超采区8处,涉及德州、聊城、济宁、泰安、威海、烟台、潍坊、淄博、东营、滨州等10个设区的市,总面积1.04万平方公里;深层承压水超采区总面积4.34万平方公里,涉及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滨州、德州、聊城、菏泽等8个设区的市。地下水超采量6.4亿立方米,其中浅层地下水超采量1.8亿立方米,深层承压水超采量4.6亿立方米。

2015年,省政府批复同意《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提出了全省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现状浅层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深层承压水压减50%;到2025年,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各地深入贯彻省政府决策部署,综合采取控采限量、节水压减、水源置换、修复补源等措施,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浅层地下水超采量已全部压减,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已压减70%以上。全省平原区地下水位平均埋深为5.01米,较治理前上升1.51米;8处地下水主要漏斗区总面积为8546平方公里,比治理前减少5824平方公里。

随着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水利部安排部署,自2021年起,我省将利用两年时间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工作,全面评价地下水开采现状,重新确定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在此基础上,对原来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整治方案进行重新修订,结合新出台的《地下水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加强地下水取用管控措施,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确保如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地下水超采治理目标。

大众日报记者

按照此次清理整顿工作要求,我省天然卤水、矿泉水、地热等专项排查清理工作是如何安排部署的?

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刘洪磊

按照山东省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由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负责全省天然卤水、矿泉水、地热的排查清理工作。目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已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天然卤水、矿泉水、地热专项排查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此次排查清理的范围、任务和工作要求。该项工作主要分为市级自查、清理和现场核查3个阶段。从12月6日起至12月31日为市级自查阶段,由各市按照确定的排查清理范围、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排查,摸清非法开采问题底数,建立问题清单;2022年1月至6月为清理阶段,各市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清理,逐一制定清理方案,建立台账,并于6月30日前完成清理任务。按照“边清理、边核查”“边完成、边销号”的原则,2022年1月至7月为现场核查阶段,各市县政府对辖区内专项排查清理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将于2022年7月31日前对各市天然卤水、矿泉水、地热专项排查清理情况进行抽查。


齐鲁晚报记者

我省天然卤水、矿泉水、地热等专项排查清理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刘洪磊

按照山东省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由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负责全省天然卤水、矿泉水、地热的排查清理工作。目前,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已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天然卤水、矿泉水、地热专项排查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此次排查清理主要任务:一是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全面查清辖区内开采天然卤水、矿泉水、地热的取水井底数,建立开采底数清单。重点排查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情况,是否存在其他非法开采问题。二是扎实开展排查清理,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清理方案,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依法依规予以整改。按照整顿规范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处理,提出处理意见。通过整改达到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设立条件的,经依法处置后,由自然资源、水利主管部门汇总并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通过整改仍达不到取水许可、采矿许可设立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

请问,在海水养殖方面打算如何落实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二级巡视员杨晓华


近岸海水池塘和工厂化养殖是我省海水养殖的基本方式,为水产品稳产保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蛋白的多样化需求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海水养殖绿色发展,海水池塘养殖面积12万公顷,养殖产量22万吨;海水工厂化养殖面积1200万立方水体,养殖产量16万吨。主要集中在日照、烟台、威海、潍坊、东营等市的沿海县。用水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抽取近海自然海水进行养殖,二是在近岸打井抽取地下咸水进行养殖。

省农业农村厅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按时间节点完成摸底排查。下发《关于做好海水养殖取水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牵头摸底排查沿海养殖户取用地下咸水情况,对养殖模式、取水方式、取水量进行登记造册,要求对每个养殖场逐一进行现场摸排,建立咸水使用台账。

二是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不同类型水源的养殖场严格按照分区管控措施和采水标准,分门别类制定清理整顿方案,限期清理整顿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一切支持政策的申请资格,及时向有关执法机关移交违法线索,绝不姑息迁就。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安排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抽调骨干力量划片包干,对沿海养殖区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工作进度落后的市县及时督导,对完成整治的及时验收销号,确保摸排整治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四是优化产业结构。对过度开采地下咸水的区域,指导养殖户调整养殖品种,减少依靠地下咸水资源的养殖品种规模,鼓励发展依靠自然海水的养殖品种。对养殖设施实施技术改造,降低用水消耗,提高养殖场节能减排能力。

五是加强节水养殖示范引领。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组织专家团队精准对接,示范引领水产养殖新技术、新模式,提高水产养殖用水效率,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做出渔业贡献。


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非法开采地下水对我省沿海地区的主要影响是什么,如何积极应对?

省海洋局副局长王仁堂


非法开采地下水的后果是造成地下水过度开采,引起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区,严重时还会造成地面下沉,坍塌。这种地质变化对我省沿海地区的主要影响表现为加快海水入侵。海水入侵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地下水矿物度增高,水质恶化,使深层土壤矿化度升高,而且随着地下水的使用,海水中的可溶盐类还会被带至土壤表层,造成整个地表的盐碱化。

我省海(咸)水入侵主要发生在泥砂质海岸的沿海平原和胶东半岛滨海河谷下游平原区,可分为潍北平原咸水入侵区、莱州~龙口滨海平原海水入侵区以及烟台、威海、青岛、日照等市河口地段海水入侵区。加强地下水开采清理整顿,将有利于保持地下水位,有利于遏制沿海地区的海水入侵程度。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海水入侵监测,做好预警工作,为治理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同时建议沿海地区在加大打击非法开采地下水工作力度的同时,积极实施防治海水入侵和农业生态工程,开展滨海湿地、生态防护林和防护带等生态修复工作,有效降低海水入侵带来的危害。

请问本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如何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庄荣盛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人民群众是最广大的监督员,非法开采地下水有的在车间里,有的上方进行了遮盖,有的进行夜间采水,非常隐蔽,这次专项行动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做到“全覆盖”“大起底”,就必须要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地下水资源保护。

2021年9月1日,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方式: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寄送书面举报材料或者个人送达;通过“12369”网络举报平台、“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省环保督察热线(0531-66226110)进行举报。《规定》明确实施奖励的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所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经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属实,对违法单位、责任人采取处理,并分10个档次给予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可给予举报人50万元奖励。

此次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热情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并举报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线索,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据《规定》给予奖励,对涉及其他部门的举报线索将根据职责予以转办。同时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移交地方核实,并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举报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宋德印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联系电话:66226127。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山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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