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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1-00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1-02-20
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开局即决战!济南今年“八大聚焦”强力保卫蓝天
发布日期:2021-02-20 14:29 浏览次数: 字体:【


蓝天保卫战三年攻坚行动于去年收官,站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的新起点上,2月18日下午,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济南市召开全市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部署会。


“要以开局就是决战的姿态,切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委常委、副市长郑德雁在会上说,尤其进入二月份以来,济南面临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扭转。

去年济南PM2.5首次迈入“40+时代”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蓝天保卫战三年攻坚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蓝天保卫战的工作安排,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格局,进一步提升了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水平,圆满完成了“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肖红通报了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介绍《济南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汇报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采取的措施。

过去的一年,全市上下日夜苦战、迎难而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首次迈入40+时代,达到自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平,超额完成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空气质量优良率62%,同比增加39天,圆满完成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重污染天气为10天,达到了“首都水平”,全年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泉城蓝已成为常态,夺取了攻坚冲刺胜利,为此,省生态环境厅专门给市委、市政府发来喜报。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问题。”郑德雁指出,大气污染防治与安全生产工作性质一样,是一项随时“清零”的工作,必须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来不得半点的松懈;必须从年初抓起,抓好每月、每周、每天。

起步即冲刺,“八大聚焦”全面提气质

在18日召开的全市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上,郑德雁强调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八个聚焦”。

聚焦结构调整优化,这是减少大气污染排放的治本之策。生态、发改、自规、审批部门要在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时,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改、审批等部门要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进一步优化钢铁产业布局;工信部门要牵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钢铁、焦化产能压减整合任务,加快推进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搬迁退出,明确时间表。

要加快能源结构调整,要制定实施“十四五”煤炭消费压减方案和年度计划,逐步压减煤炭消费量,完成省下达煤炭消费压减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工业副产氢”规模化、低成本、高质量供氢、用氢生态链融合,确保年底前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94万千瓦。今年11月15日前除偏远山区外,实现天然气“镇镇通”。

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尽快出台“十四五”交通规划,用规划引领运输结构的优化提升。当前,交通、口岸物流办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铁路运输占比及装卸车能力利用率,加快推进小清河复航工程实施,推动水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3条铁路专用线建设。

聚焦扬尘污染治理。从监测数据看,济南市的扬尘污染还是居于高位。根据初步统计,今年我市在建工地1690个,比去年增加了400余个,扬尘污染防治形势更为严峻。住建作为牵头部门,要坚决扛起统一监管责任,建立完善扬尘防治帮包责任制,实施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3月底前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管控“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措施标准(即工地必须做到围挡、道路硬化、冲洗平台、清扫保洁、裸土覆盖、工程机械、油品、运输车辆八达标;签订使用合格油品与严格控制扬尘承诺书;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

每月动态更新全市扬尘源清单,定期评价区县(功能区)施工扬尘治理并排名通报,将县乡道路扬尘治理一并纳入考核评价,对落后区县(功能区)实行约谈督导。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行业主管责任。

市城管委要牵头控制好早高峰时段和夜间时段(通常出现在晚9点—次日早6点之间)两次PM10峰值,提前抓好道路深度保洁,实施分类道路分级保洁作业,对颗粒物考核排名靠后的道路实施严管严控。要狠抓城乡结合部道路保洁,加快补齐天桥、莱芜等区县保洁短板,加强资金、人员投入,提升保洁质量。

要充分开发利用建筑施工一体化监管平台、微站及走航监测,实时监控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发挥“扬尘随手拍”群众举报平台效用,快速出击,精准打击,建立完善报警闭环处置机制。特别是对于屡改屡犯的施工企业,要坚决清除出济南市场。

聚焦移动源污染治理。目前机动车尾气对空气质量影响日益突出,根据PM2.5源解析结果,移动源污染已成为首要污染物,分担率达到31.2%。会议要求,发改部门要牵头加快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和智能换电服务网络,新建充电桩1.8万个以上。交通部门要继续加快推进长途客运总站搬迁工作,确保年底完成搬迁;加快推动公交车和出租车电动化,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实施“公转铁”重点工程,实现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型,年内更新新能源出租车不少于1700辆。

公安交警部门要千方百计缓解早晚高峰的交通拥堵,管控好夜间大型运输车辆,有效缓解早高峰、晚高峰和夜间时段3次二氧化氮高值;重点控制区内的路口、路段要作为重中之重来对待;加快研究出台整体绕行路线方案,禁止外地过境柴油货车尤其是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进入主城区穿行,并妥善引导绕行。

生态环境部门要牵头继续做好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更新资金补助工作,适时启动国二及以下汽油车提前报废更新工作,严格落实高排放机械区域禁用、机械出入场信息报备等政策措施,严查冒黑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财政部门要牵头落实公务用车更新替代标准规范,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防汛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要求外,凡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车辆必须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商务部门要牵头制定主城区大型批发市场外迁计划,优化市场布局。

聚焦工业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要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以能源、焦化、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对新发现的186台燃气锅炉进行逐一核实,对未进行低氮改造的,力争6月底前完成改造;组织对完成超低排放的4家钢铁联合企业和其他11家钢铁类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改造效果。生态、工信等部门要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发现一个、处置一个。发改、工信部门要加快钢铁行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莱钢精品钢产业园、泰钢不锈钢产业园、富伦工模具钢产业园的园区平台,实现钢铁产业基地化、绿色化和高质量发展。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

聚焦清洁能源替代。清洁取暖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环保工程。在推行清洁取暖改造的过程中,由于资金制约等客观原因,一些区县(功能区)因为老旧片区、城中村将要进行拆迁而未进行改造,即便在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市内6区,仍有5.2万户未实现民用散煤“清零”。住建部门要牵头完成全域调整为禁燃区的市内6区5.2万户清洁取暖改造,3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查缺补漏摸底排查,坚持“全清零为原则、不清零为例外”,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分类推进清洁取暖全覆盖实施方案,坚决防止城中村、低矮平房片区成为清洁取暖“盲点”;5月底前研究制定长效运行补贴政策,10月底前完成市内6区5.2万户清洁取暖改造和其他区县(功能区)重点区域范围内清洁取暖全覆盖。

落实清洁取暖“后补改前补”政策,已完成“双替代”的区域,鼓励村民签订禁烧散煤承诺书,并建立补贴兑现与散煤控制挂钩机制。同时全面加强禁燃区内散煤管控,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散煤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持续做好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淘汰工作。发改部门要积极推进外热入济,加快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年底前关停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分公司)0.6万千瓦和0.3万千瓦两台燃煤机组。要研究制定利用工业余热实施传统能源替换的鼓励措施。

聚焦成品油市场整治。目前我市还存在黑加油站、流动加油站,必须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商务部门要定期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黑窝点和流动加油车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成品油和车用尿素生产、销售环节常态化监督抽测,实现对市、区县(功能区)两级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检100%全覆盖,依法处罚制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快实施油气污染排放新标准,强化油气回收监管,督促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设施达标改造及在线监测系统升级;同时,加大油气回收检查监测力度,规范油气回收设施运行。

聚焦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当前我市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千方百计控制臭氧污染已成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最紧迫的任务。工信部门要持续推进源头替代,采取鼓励性措施,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产品,在技术成熟的行业,全面推进企业实施源头替代,实现源头减排。生态环境部门要实行精细化管控,持续推进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编制,4月底前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并通过用电监控、在线联网等措施,强化对其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真正发挥作用;研究制定夏季涉重点排放大户错峰生产或应急减排措施;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鼓励新建的工业企业入园。

生态、工信部门要深化涉VOCs园区综合整治,督促各园区管理机构建立管控清单,制定工业园区企业综合整治方案,加强监控体系建设,对园区内的企业实施有效监管,推动工业园区涉VOCs企业全面集中整治。城管部门要强力推进餐饮企业油烟污染联合治理,加大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5月1日前,开展一轮专项检查,严把质量关口,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生产企业依法依规查处,对露天烧烤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聚焦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机制,生态会同气象部门要做好精准预判,一旦预测有不利气象条件,要按照区域联防联控要求,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城市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各区县(功能区)要听从省、市统一指挥。

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应急响应期间,各部门各区县(功能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切实起到“削峰降速”作用。对保障类企业要作为检查重点,确保按需生产。

严格督查检查。启动应急响应后,不仅生态要查,各部门、各区县(功能区)也要开展本系统、本辖区的督查,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对于违反绿色施工要求的保障类企业、保障性工程一律从名单中移除,绝不姑息。

大气污染防治将参照安全生产考评办法

在大气污染工作治理工作中,济南要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两办督查室要定期对相关部门、区县(功能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推动问题及时发现、快速解决。一方面,完善目标责任体系。对各区县和功能区实行污染物浓度和参照全国排名的空气质量改善“双目标制”。

另一方面,济南将全面实施新的考评机制,参照安全生产考评办法,完善对街镇空气质量考核排名体系,参照以在各街镇设立的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数据为依据,强化日常考核,每季度制定下发考评实施方案,考评每季度组织1次,四个季度考评成绩作为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主要内容,不再单独组织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考评工作。

考评结果呈报市委、市政府,向部门(单位)、区县(功能区)通报,向媒体公开。每季度考评工作结束后,市生态环境委员会组织召开点评会,由委员会领导点评考评情况。考评实行千分制赋分排名,并将考评成绩以适当权重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负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和各区县党委、政府及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每季度进行考评排名,排名后2位的,在点评会上作剖析发言;连续2次排名后2位的,由委员会领导对该行业部门(单位)和涉及区县的党委、政府及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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