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
作战方案(2018-2020年)》推进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19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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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济南市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评估,济南市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各责任单位,对照承担的具体任务进行了自评估,总体推进情况如下:
一、推进落实情况
(一)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与批复情况。截止2019年底,全市5处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并批复。
(二)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及验收销号有关情况。2019年,我市5处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治,验收销号率达到100%。平阴大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共69 个问题,I类1个、Ⅱ类2个、Ⅲ类66个)、长清张夏—崮山华北寒武系标准剖面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共2个问题,I类1个、Ⅲ类1个)、南部山区柳埠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问题)、莱芜华山林场市级自然保护区(34个问题)和长清大峰山市级自然保护区(1个问题)等5个保护区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并验收销号。
(三)实施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情况。根据《山东省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要求,2020年年底前,历史遗留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60%,“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80%。截至2020年底,我市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完成2013年以来关停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151处,治理率89.88%;完成“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3处,治理率达到100%。两项指标任务均已完成。
(四)采煤塌陷地治理情况。截止2020年,我市累计形成稳沉采煤塌陷地面积98207亩,其中,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面积43300亩,涉及章丘区、先行区、莱芜区、钢城区和原莱芜高新区5个区域。目前,全市通过农业复垦、产业治理等综合治理措施治理稳沉塌陷地面积96533亩(治理率98.3%)、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面积42526亩(98.21%),完成了既定治理任务目标。
(五)推进国土绿化工程建设。2018-2020年,共计完成造林44.58万亩,其中2018年完成12.47万亩,2019年完成16.09万亩,2020年完成16.02万亩,2018年底森林覆盖率25.56%;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退化湿地修复面积1100公顷(白云湖河湖整治清淤工程),湿地保护率为71.93%。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2018年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km2,主要实施完成了水土保持专项资金补助项目3个:一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济南市历城区彩石南项目,治理完成水土流失面积15km2,完成投资677.54万元;二是实施省级补助资金项目2个,分别是南部山区长峪小流域和于科小流域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治理完成水土流失面积10km2,完成投资1080万元。2019年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km2,主要实施完成了水土保持专项资金补助项目2个:一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济南市柳埠街道闫家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99km2,完成投资696.84万元;二是实施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平阴县锦水街道莲花山小流域治理项目,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3km2,完成投资361.83万元。2020年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km2,主要实施完成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2个:一是南山区仲宫街道出泉沟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km2,完成投资350万元;二是钢城区柳桥峪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项目,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km2,完成投资448.9万元。
(六)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情况。截至2020年底,济南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落实资金70.88亿元,其中,原济南市落实资金33.91亿元,原莱芜市落实资金36.97亿元;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市实际新增湿地面积98.7公顷(新增湿地面积绩效目标为94公顷),完成了新增湿地保护面积指标;2900余公顷河流湿地被纳入济南市河长制省级、市级重要河道(水库)保护范围;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466.65公顷。
(七)其它评估要点情况。通过开展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和“绿盾”专项行动,我市省级自然保护区未发现新增违法违规问题。我市将积极配合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试点工作。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的统一部署开展。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调度机制,建立了《济南市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任务目标调度台账和21项重点任务目标调度台账,对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定期调度。建立推进工作机制,对推进缓慢的重点任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座谈研究,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定期通报。
(二)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市财政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凝聚工作合力;组织开展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金年度绩效评价;创新投融资模式,促进了华山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带动周边区域发展。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对自然保护区采取专项督查检查与日常执法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督办。针对5个自然保护区在“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加强调度。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新问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绿盾2018”“绿盾2019”“绿盾2020”专项行动均未发现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70余次对有关区县进行了督导检查,先后12次全市通报整改工作进行情况,先后10余次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区下达告知函,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建议,保障了全市整改任务的按期完成。市发改委: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召开各类专题推进、审查会议20余次,开展相关监督检查30余次,通过例行会议、专家会诊、调度督导等推进措施,及时发现问题、破解难题,确保各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扎实推进。市科技局: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创业共同体、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认真实施“小清河流域水质提升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编号:201913015)生态修复研究类课题等科技计划项目,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科技计划专项支持,对难点关键技术进行科技攻关。市审计局: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并认真组织实施。2018-2020年共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5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项目11个,查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150余个,提出审计建议40余条,有力促进了全市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市城乡水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黑臭水体督查专项行动,监督已完成整治的河道“长制久清”管理情况,截至2020年底,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经全面消除。加强农村小流域综合整治建设,2018-2020年,共完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0km²。市文化和旅游局: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工作;在特殊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督导,防止游客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造成对资源环境的破坏;2018-2020年共完成A级旅游景区检查复核210余家次,复核时将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内容纳入检查范围,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落实。济南日报报业集团:重点利用新媒体平台(新时报APP)对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报道,将济南市坚持修山、治污、增绿、扩湿、整地并重,实现“山青、水绿、林郁、田沃、湖美”的大生态格局的理念进行了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媒体融合优势,全网全媒全域联动。2019、2020年,舜网共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先关相关稿件200余篇;爱济南新闻客户端发稿100余篇。济南城市建设集团:集团承担的小清河济南市区段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截至2019年底,合计完成投资6.85亿元,主要完成园林绿化、华山湖、引水补源及山体修复绿化工程。华山生态湿地公园具备景观效果,并向市民开放。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全市10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水质考核要求,其中8个优于水质目标,国控断面好三类水体比例达到85.7%,比目标任务要求提高14.3%,国控断面水质指数位居全省第一位,并在全省率先消除劣五类水体,两个国控出境断面小清河辛丰庄和牟汶河贺小庄断面主要污染物氨氮指标明显改善,2020年较2018年分别改善82.01%、79.01%。全市纳入考核的16个重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自然科学普及平台功能,持续跟进推广环保公益活动;创新市民休闲与环境教育融合模式,以生态农场为载体,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乡村振兴的各方面,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教育发展。累计开展各类活动1600余场。实施济南市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截止2020年底,已支付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969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部署、新要求,依法履行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监管责任,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超前谋划,合理分工,进一步加强调度督办力度,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