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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日期:2022-10-03 11:41 浏览次数: 字体:【

  济南市现有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17.8万辆(国一排放标准的3.4万辆,国二排放标准的14.4万辆),占汽油车保有量的6.5%,但其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细颗粒物(PM2.5)分别占汽油车排放的25.1%、24.1%、36.9%、20.8%。如采取资金补贴的方式鼓励存量70%共计12.5万辆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2.4万辆国一排放标准、10.1万辆国二排放标准)提前报废,每年可减排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细颗粒物(PM2.5)分别为11182吨、1259吨、933吨、44吨,对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9月2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49号),通过采取资金补贴、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引导鼓励全市老旧汽油车提前报废更新。

 需要提醒广大汽油车所有人,此次政策的补贴范围是济南市注册登记的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实施时间为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提高老旧汽油车提前报废意愿,按照“早报废、多补助”的原则,采取分阶段差异化的补贴方式,根据车辆注册登记年限(以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准)、车辆类型,分七个阶段对提前报废且符合条件的车辆给予0.08~1万元/辆的补贴资金。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第二阶段;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第三阶段;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第四阶段;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第五阶段;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第六阶段;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第七阶段。车辆所有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报废时段。

 另外,提醒广大车辆所有人注意的是,车辆所有人须据实填写《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申请表》并对所填写内容负责,凡因瞒报财政供养类车辆等情形涉嫌套取补贴资金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车辆所有人与申请补贴人(单位)提供银行账户的名称不一致等原因,可导致补贴资金不能按规定时限发放到位。

 为方便广大车辆所有人办理补贴资金申领业务,这次补贴申请依然采取“联合办公、一站式服务”方式开展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联合设立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联合办公窗口(以下简称联合办公窗口),按职责做好相关信息审核及资金兑付等工作。

 为实现补贴资金申领业务的少跑腿或不跑腿,我市7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可为车辆所有人提供全程代办业务,协助做好补贴资金申领信息填报、资料送交等,确保补贴资金申领业务的一次办成、一次办好。

 根据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我市7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具体信息以市商务局发布信息为准)分别是:

 1.山东交融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燕  电话:0531-76780808/76780802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北毛村西南、北冶路以西

 2.济南泉汇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斌 电话:0531-88890167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清河东路东侧、临清路北侧

 3.莱芜双诚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宪欣 电话:0531-78805670

 地址: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龙潭东大街125号

 4.济南祥润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良平电话:0531-58913678

 地址:济南市商河县张坊镇孔家庄村东北老学校内

 5.山东馨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宗娟电话:0531-8456117718615228282

 地址:济南市济阳区垛石镇济东高速与省道240交汇处西北角

 6.山东晨晖报废机动车拆解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传 电话:0531- 68787577

 地址:济南市商河县城区产业园新兴街南邻2号车间

 7.山东省华嘉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继伟 电话:0531-82602858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办事处美里路88号

 另外,车辆所有人在申领补贴资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

 2.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信息;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委托办理的,需提供补贴资金申请办理书面委托书(原件)。

 对于广大车主关心的所属车辆是否属于国二及以下排放阶段标准,车主可查看车辆出厂合格证、进口关单等资料,也可根据机动车登记证书中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登录机动车环保网通过公众查询平台(https://info.vecc.org.cn/ve/index)按照提示查询。具体查询方式如下:

 1.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找到公众查询平台;

 据悉,市生态环境局正在紧张有序的加快推进联合办公窗口设立、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研发建设等工作,自方案印发之日后如有意愿提前报废的,车主可将所属车辆先期送交至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报废拆解,待办公场所确定和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后,自行或委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网上提交《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申请表》等资料信息和送交纸质材料。期间,如车主对我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政策有不明白的,可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办公电话(0531-66608641)进行咨询。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将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信息审核、补贴资金发放及日常监管等工作,确保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工作落地落实。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请广大车辆所有人及时提前报废更新所属老旧高汽油车,早报废早受益。同时,建议市民购置或更换新能源或纯电动车型,做到低碳绿色出行,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维护泉城蓝天白云新常态,贡献自己的力量。

注: 1.表中机动车主要依据《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GA802—2008)进行分类;标注*车辆为乘用车。

2.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表中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来源:爱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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