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2-00600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06-02 发布日期: 2022-06-0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关于对《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助企纾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20条措施》的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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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2年以来,持续突发的新冠疫情给全市经济发展和有关行业带来了冲击和挑战,为深入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稳定经济运行工作视频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工作座谈会及驻济省属国有企业座谈会会议精神,精准服务企业发展,强化要素保障,打好助企纾困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组合拳”,起草了《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助企纾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20条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引导绿色转型,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助企纾困“20条措施”也是对2018、2020年我局已出台的惠企政策再提升深化,力求出实招、解难题、见实效,切实提升全系统审批服务、要素保障、执法管理等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到更多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成果。
二、主要内容
(一)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重点项目服务保障
1.将省市重点项目、新旧动能转换、民生重点领域、促进就业的产业链等重点项目纳入服务保障清单,对重点项目做到100%提前对接,100%并联提速。
2.对重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辖区内确实难以平衡的,由全市统筹调剂,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平衡市域内总量指标,做到“要素跟着项目走”。
3.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其前期标准厂房、办公用房建设环评豁免,该项政策已实际实施,极大促进了工业项目加快落地。
(二)应对疫情不利影响,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4.继续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三类项目“特事特办”,允许先开工建设,后续补办手续;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急需的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豁免环评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
5.将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就业的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38个行业169类项目纳入环评豁免正面清单(见附件1),实施环评豁免。
6.针对企业反映的非重大变动共性问题,在全省首创制定《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无需环评情形清单(试行)》(见附件2),企业对照清单即可判定非重大变动情形,对非重大变动企业可通过公示《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企业可以参照我局提供的样本)予以佐证,在排污许可证申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予以应用。
7.进一步优化从轻、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14种情形,对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严格控制现场执法检查频次,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企业可以通过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纳入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做好帮扶指导。
8.对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企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缴纳期限届满前,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或分期缴纳。
9.将达到国家环保标杆水平的企业纳入A级、引领级,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限产;将达到省级环保标杆水平的企业纳入B级,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少限产。企业可以通过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做好帮扶指导。
(三)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入园项目环评
10.完善工业园区清单台账,督促园区依法开展规划环评。
11.首次开展园区项目环评“打捆”审批,鼓励同一园区、同一类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联合编制一本环评文件,单个项目无需再开展环评,降低企业成本。
12.对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园区,入园项目环评在环评编制阶段的公示可合并成1次,公示时限由10个工作日减为5个工作日。企业编制入园项目环评时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内容。
13.指导全市园区开展跟踪监测,按照规划环评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要求,由园区每年更新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土壤等环境要素数据,为入园项目环评提供免费使用。
(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4.提供网上办、预约办、帮代办等线上线下服务,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实施“一网通办”“一次办成”。做好机动车检验便民服务,实现环检、安检、综检“三检合一”“一窗通办”,统一受理、统一缴费,打造检测流程最简模式。企业、个人可以拨打政务服务窗口电话:0531-68967417,咨询政策预约服务。
15.在全省首创建立排污许可智能管理系统,实现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及执行报告提交“到期预警”“超期提醒”,通过线上指导,靠前服务,及时解决企业排污申报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提高办理效率。
(五)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16.对属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储备库项目范围类型清单》(见附件4)的项目,企业可通过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帮扶指导,指导项目入库。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撑作用大、实施必要性强、实施基础好、环境效益显著的优质重大工程项目,推选申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帮助企业争取信贷支持。
17.鼓励酒类等生产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企业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将可生化性高的污水作为补充碳源,合理协商确定纳管浓度限值,切实减轻企业生产、治污成本,实现企业减污降碳、减负增效。
18.开展环保管家和环境医院项目模式试点,探索一站式、定制式环保服务,促进专业技术服务和环保需求有机结合。
(六)优化平台服务,加强互动和政策宣传。
19.为企业优选环评中介提供查询平台(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网址http://114.251.10.92:8080/XYPT/),及时更新环评单位及人员失信记分记录;依托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网址http://iconsult-eia.china-eia.com/login),建立专业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环评政策和技术咨询。
20.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生态环境科普、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等活动,为企业提供面对面交流、政策解读平台,及时答复有关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