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3-00046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日期: 2023-01-1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第四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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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第四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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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任务

节点任务

进展情况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监督方式

9

主要污染物减排量达到省控目标。

收集整理减排项目档案,填报全国重点减排工程信息化调度系统,顺利通过国家、省减排工程审核。

    严格按国家、省要求收集整理125个减排项目档案资料并填报至全国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

    充分发挥减排项目的最大减排效益,在确保我市顺利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以及改善环境质量的基础上,腾出更多环境容量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按照生态环境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核意见,完善修改减排项目档案,确保顺利完成省下达我市的4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51708622

10

加快推动“智慧生态黄河”建设,统筹实施黄河防洪减灾工程,系统排查安全隐患。

基本完成“智慧生态黄河”示范项目数据资源汇聚整合。搭建智慧生态黄河数据支撑底座,汇聚整合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开展各类主题库、专题库建设。

一是汇聚监测监控、环评审批、行政执法、排污许可等生态环境数据,建立6个主题库和62个数据资源目录,累计汇聚资源总量达198亿条;二对接省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67类各级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夯实数据支撑底座建设。

服务和支撑全市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累计对外共享数据46.7亿条。

持续开展各类生态环境数据的汇聚整合不断充实完善数据资源

市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中心66608904

172

培育壮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支持山东能源互联网产业集聚区建设。

开展我市环保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编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研讨对接,确定加快我市环保产业集群建设的具体支持举措、保障措施等;提出推动环保装备、环境服务、环保技术产业量质齐升的重点任务及重点工程。2022年底前编制完成我市环保产业集群建设方案。

编制完成我市环保产业集群建设方案,2022年12月5日通过专家验收。

我市环保产业集群建设方案介绍了我市生态环保产业基本情况,分析了产业集群面临的瓶颈问题,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为整体建设思路,设计提出了一个基地、二个特色产业链、三个特色产业集群和N个特色生态环保产业基地、N个绿色示范创建工程,制定了科学的实施路径和重点任务、重点工程,为下一步全力推进济南环保产业集群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将全力推进济南环保产业集群发展,助力生态济南建设。一是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互动的推进机制。把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强化部门协作,推动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企业的升级发展,推动目标任务落实。二是加强调度评估。认真落实本方案要求,积极推进任务落实,每年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依法开展环保产业年度统计调查工作,按时完成全市环保产业发展现状摸底调查,建立环保产业数据库,编制环保产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找准环保产业发展短板问题,促进产业稳步发展。

综合与科技处51708628

173

发挥好山东碳市场服务中心作用。

督促山东碳市场服务中心完善会员体系和碳配额抵质押网上办理流程。

支持山东碳市场服务中心成功申报国家双化协同转型发展综合试点。持续推动山东双碳智慧服务平台各服务板块内容更新及页面优化升级工作,进一步完善平台会员体系和碳配额抵质押流程。

山东碳市场服务中心对山东双碳智慧服务平台各服务板块升级后,为控排企业提供了更全面、更周到的碳排放相关服务。

    督促山东碳市场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

应对气候变化处51708620

174

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

一是按照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时限,积极推进各项问题整改到位。二是2022年10月对第三季度“四减四增”工作进行通报;每月按频次调度各项任务工作进展;调度2022年“四减四增”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总结。三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一是2017年以来开展的2轮5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反馈问题268项,截至2022年年底,238项已完成整改,30项正在推进;交办信访件8591件,已完成整改8551件,40件正在推进。督察整改办对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持续开展月调度,实施清单化管理,强化现场督导和第三方评估,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销号程序,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二是2022年10月21日对“四减四增”第三季度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10月,“四减四增”专班会同相关部门前往闽源钢铁驻场办公,10月27日,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已全部停产。三是在环评审查中,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将“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作为环评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三线一单”成果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编制完成《济南市“三线一单”年度跟踪评估报告》。

    一是截至2022年年底2轮5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68项问题,已整改完成238项,完成率88.80%;交办8591件信访件,已整改完成8551件,完成率99.53%各项整改任务均按照序时进度有序推进。我市11个问题入选省“以督促改见成效”示范案例。二是钢铁、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均已淘汰。三是跟踪评估报告系统科学地评价了“三线一单”实施成效,分析了面临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建议,为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机制提供依据,为未来“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提供基础支撑。2022年12月,《济南市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领,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

    一是紧盯正在推进的整改问题,持续开展清单化调度,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二是继续严格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半年小结、年总结”的工作机制;做好迎接省“四减四增”工作专班对我市“四减四增”工作的评估;完成对15个区县“四减四增”推进情况的评估。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审查管理。在项目环评审查中,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保护要求。按照省生态环境厅部署,按时开展“三线一单”年度跟踪评估工作。

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51703192

“四减四增”工作专班66608695

环境影响评价处68969422

综合与科技处51708628

175

推进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推动“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严格扬尘污染管控。

一是每月通报各区县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组织开展镇街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和道路颗粒物排名。二是制订实施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提前研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督促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三是全面总结涉VOCs企业各项排查整治成效,分区县、分行业形成分析报告和排查指南。四是对工业炉窑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巩固整治效果;推进商品混凝土企业视频监控安装工作,加强无组织排放智能化监管。五是强化网格化监管日常巡查,组织网格员加大对商品混凝土和汽车维修单位巡查力度。六是开展空气质量攻坚行动。七是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开展下半年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检查;按照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工作部署,以柴油车为重点,持续开展监督性检测工作,严查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等违法行为。八是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重新划定工作,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标准。九是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根据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工作组《关于定期报送“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进展及验收销号台账的通知》,调度2022年新发现“散乱污”企业清单和已取缔“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清单。

    一是每月通报各区县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组织开展161个镇街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和全市道路颗粒物排名,排名结果通报各区县政府并通过媒体公开。二是开展新一轮的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对4256家工业源和1989处扬尘源登记造册,不同级别下的管控措施细化对应到具体生产线和进出厂(场)车辆。实施以绩效分级为基础的差异化管控,组织对28家有绩效等级提升意向的企业和36家绩效等级现状较低的重点企业逐一现场帮扶;经逐级审核,2022年我市新增A级企业1家、B级(含B-级)企业8家、引领性企业1家。三是持续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控集中攻坚专项排查行动,督促问题整改。通过企业现场检查逐家梳理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按照15个区县、四大行业形成了汇总分析报告和排查指南。四是按照《关于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动态更新炉窑清单,督促44家工业炉窑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对325家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清单实施动态更新,持续加强监管。五是强化网格化监管日常巡查,2022年四季度,组织网格员对全市商品混凝土、汽车维修单位开展巡查1.2万余次,发现环境问题线索188个,均及时协调处理。六是按照国家要求,不再单独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在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基础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牵头组织对《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112项任务推进情况查漏补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实现空气质量改善。在此基础上,针对部分区县空气质量排名落后和短期内位次下滑的情况,组织力量,通过线上视频会、现场调研座谈等方式,开展帮扶指导,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向区县政府和有关市直部门发出《关于近期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措施建议的函》,组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巩固改善成果,争取排名进位。七是开展下半年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检查,对1家存在违规检测的检验机构处罚7.5万元;开展在用车路检路查和停放地抽测473次,抽测柴油车2697辆次。是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的通告》。12月1日起,我市市域范围内新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须达到国四标准。是经巡查检查,我市未发现新增“散乱污”企业及死灰复燃情况。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7,同比改善4.9%;优良天数比率为65.5%,同比增加了2.8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5%。重污染天数2天,同比减少7天。

    一是认真落实《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协调推进扬尘源、燃煤源、移动源综合治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二是以柴油货车为重点,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采取遥感监测、人工常规检测、OBD检查等方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日常监管工作。

大气环境处51708638

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中心66608590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66598947

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中心66626208

176

继续实施城区河道有水工程,加快11条美丽幸福河湖规划建设,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格受污染地块管控修复和安全利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一是组织开展水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抓好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管控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重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完成15个化工集聚区地下水监测任务;定期调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统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年度任务;推动裕兴等污染地块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三是持续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一是以国省控面水质保障为重点,组织开展水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夯实“一线工作法”,建立“在线监控,追踪溯源,立即整改”快速反应闭环机制,累计出动5000人次,完成899个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树立排污口标志牌127个,2022年8月14日,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范围推广我市入河排污口整治经验。2022年1-12月,全市21个国、省控断面水质100%达标,其中,国控断面好三类水体比例达到100%,较年度目标提高30个百分点;好二类水体比例首次达到80%,较去年翻番,水质指数位居全省第一。在已经实现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和国控断面好三水体比例达到100%以上的基础上,仍然取得全省水质改善提升排名第二的好成绩。二是累计组织完成286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督促148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6项土壤污染防治义务。截至目前,除1家停产外,已全部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义务。完成危险废物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情况调研,协助区县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调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展情况,推进完成年度任务;组织4个畜牧大县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督促历城区联达化工厂地块实施风险管控,督促裕兴化工原厂区地块实施修复前风险管控,督促孙村电镀厂地块、济南油墨厂地块实施治理修复。三是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2022年11月9日,《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济政字〔2022〕73号)正式印发,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明确各项任务措施“时间表”“路线图”。

    一是2022年1-12月,全市21个国、省控断面水质100%达标,国控断面好三类水体比例达到100%,较年度目标提高30个百分点;好二类水体比例首次达到80%,较去年翻番,水质指数位居全省第一。在已经实现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和国控断面好三水体比例达到100%以上的基础上,仍然取得全省水质改善提升排名第二的好成绩。2022年8月14日,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范围推广我市入河排污口整治经验,2022年8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推广学习济南市小清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法。累计接待全国人大、生态环境部和天津、云南、青海等各地专题调研十余次,被评为山东省美丽河湖,正在积极申报全国美丽河湖。二是重点建设用地实现安全利用;规范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各项土壤污染治理义务,有效防范新增土壤污染。掌握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有效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是经市政府同意,2022年11月9日印发《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济政字〔2022〕73号)。

一是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果,配合水务部门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加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和风险管控过程监管;更新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强化对名单内单位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监督指导,协助其他10个区县(功能区)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裕兴等污染地块开展污染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三是组织实施《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济政字〔2022〕73号)

 

水生态环境处51705879

土壤生态环境处51708699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5170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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