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3-00056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3-01-28 发布日期: 2023-01-2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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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2022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体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规范执法、依法治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可靠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系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邀请济南律师宣讲团专家面向领导班子成员和全系统开展专题辅导授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培训课程,专门购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在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宣贯热潮。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报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重大事项纳入党组会、局务会专题研究与污染防治攻坚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依法履职、依法治污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济南市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6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新《噪声法》、新《省固废条例》等法治专题讲座,以身作则,积极倡导学法守法用法。

四是积极争创法治建设先进典型。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印发《关于争创全市法治济南建设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细化50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对标自检,加快整改提升,引导干部职工树牢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依法治污各项工作开展。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突出重点普法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并按要求将年度计划和总结报普法主管部门备案,及时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工作信息。

二是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和测试。面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新出台或修订的《噪声法》、《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线上课程+结业考试”的方式开展2022年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远程培训,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法律法规答题活动,累计参与人数过万,其中宪法知识竞答活动参与人数在全市位居前列。印制《济南市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开展“研讨式以案说法”活动,对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均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加庭审旁听。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持证排污单位法人代表培训,采用抖音直播方式对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依托济南市排污许可智能管理系统向持证单位发送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经营)企业的公开信和《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条款提示短信,覆盖2500余家排污单位。组织在执法实践中加强面对面向企业普法宣传,答疑解惑,并筛选典型案例公开,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印制发放《排污许可违法典型案例汇编》《排污许可管理服务手册》和宣传手册单页近份。

三是加强法治主题文化阵地建设。联合市法院持续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带动各分局开展“送法入企业”活动,面对面释法解惑,争取理解支持。在济南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类节目《生态泉城》,加强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展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成果,今年以来共播出39期。开展线上“生态环保大课堂”活动,年内组织开展以案说法培训,噪声法等培训共19期,约4700人参加。

加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按市委组织部要求以“如何依法做好基层生态环保工作”为题对街道办事处交流任职干部进行培训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教育宣传月集中宣传,结合6.5环境日、低碳日等环保纪念日,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平台等开展丰富多彩法治宣传。

三、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依法履行职责。对外公布并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新增认领事项18项对市政府公布的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严格落实工作规程有关要求,实现证明材料承诺免提交。出台《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件规范性文件、2件拟上政府常务会文件、1件政府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在为市局配备法律顾问外,还为13个分局统一采购法律服务,组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积极参加重大涉法涉诉事项。组织开展《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立法调研,全面梳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为立法工作积累智慧,1篇法治调研报告被市委依法治市办评为一等奖。贯彻落实《济南市政府部门制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新增制度近20项。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结合“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执法,随机抽查企业1623家,修订完善行政处罚“四张清单”,今年至今全市免予处罚61件,免罚金额930余万元,从轻减轻89件,从轻减轻金额800余万元。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印发《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明确6项监督内容,并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印发《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和行政执法责任确定》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公开,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依法审核,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5起。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以及162名执法人员名单公示。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2个行政执法案卷被评为2021年度教科书式案卷,积极参与2022年度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制定“规范执法、惠企利民”行动方案,在全省首创规范文明执法评价系统,累计收集执法对象各类评价信息1100余条。自觉接受监督,代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配合开展《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织对审议意见研究办结,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件,满意率100%,严格落实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复议机关决定

三是积极复议应诉。建章立制,印发全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案件办理三个工作规定。包上年结转案件,组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办理行政诉讼一审案件18件,法院正在审理5件,无败诉案件;办理行政诉讼二审案件3件,法院正在审理2件,无败诉案件。组织办理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1件。

四是助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全市“宪法的力量-我在做”部署,积极践行宪法关于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等规定,全力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行动,依法推进、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1-11月,空气质量方面,我市综合指数4.31,同比改善6.51%,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的排名进步幅度超过10个位次,为排名制度设立以来最好水平;PM2.5浓度35微克/立方米,全省7个通道城市中排名第一,同比改善10.3%;优良天数217天,同比增加11天,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21个国、省控断面和16处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现100%达标,其中,国控断面好三类水体比例达到100%,水质指数连续11个月位居全省第一小清河辛丰庄出境断面水质年均值首次达到地表水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

2022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可观,成效明显,依法治污水平大幅提升。但对标上级要求、先进城市和先进单位仍存在薄弱环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2023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为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积极争创全市法治济南建设示范机关。研究出台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加快组织推进。积极争创全市法治济南建设示范机关,提升全系统法治意识和依法治污水平。

二是多措并举加强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坚持法规、标准同步推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三是扎实开展“规范执法、惠企利民”行动。组织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突出问题,全面自查自纠、整改提升,提升群众和企业对生态环境执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制定年度监督计划,开展专项检查,以执法监督促依法治污水平提升。

加强行政复议办理和行政诉讼应诉。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内部工作规定,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文书,倒逼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提升。

是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组织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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