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3-01069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3-10-12 发布日期: 2023-10-1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第三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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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任务 | 节点任务 | 进展情况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监督方式(单位全称+电话) |
8 | 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 一是对减排工程进行调度督促,确保按期推进。二是确保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省级下达指标要求。三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情况到达时序进度;细颗粒物浓度达到时序进度。四是组织开展重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开展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周边环境巡查和水质监测;开展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 一是经调度督促,在原印发减排计划基础上补充计划实施的减排工程至80个,其中,计划完成时间为9月底前的43个减排工程已全部完成,其他减排工程顺利推进中。二是坚持沿河巡查常态化。采用“晨部署—日排查—晚总结”工作模式,每天分组对重点河流开展现场排查,全市环保系统累计出动8370余人次,行程74800多公里,全面掌控河流水环境质量状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三是我市超额完成2022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指标任务。经对接省生态环境厅,预计10月份下达我市2023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指标任务,我市将积极做好落实工作。细颗粒物浓度达到时序进度。四是以用途变更“一住两公”用地为重点,组织完成198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更新2023年度130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发布《济南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手册》,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组织开展对24家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开展13个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周边环境巡查。完成对7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 一是通过多渠道挖掘减排工程,并加快推进实施,在保障我市顺利完成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以及改善环境质量的基础上,腾出更多环境容量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二是2023年1-8月,济南市国、省、市控断面和城镇级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国控断面100%达到好三类水体,优于省定目标要求30个百分点,全部消除劣五类水体,水质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三是严控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1-9月,我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2018-2020年“十四五”目标基数改善27.1%,达到时序进度。四是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 一是持续加强调度督促,严格按照国家、省要求准备相关减排档案,并将已完成减排工程填报至全国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顺利完成省下达我市的4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二是坚持以保障10个国控断面、11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为重点,强化废水污染源环境管理,持续开展现场排查工作。三是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牵头推进年度大气方案任务措施落实,完成细颗粒物浓度改善目标。四是强化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地块土壤调查和评审;加强对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管理;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 总量(许可)处51708622 水生态环境处51708621 大气环境处51703180 土壤生态环境处51708699 |
101 | 构建高效协同指挥体系,提升城市大脑功能,推动系统整合、数据融合、机制聚合,实现海量数据资源“一脑统管”。 | 完成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与山东通的集成对接。 | 完成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升级改造,8月4日,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在山东通平台正式上线。 | 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在山东通平台运行稳定,支撑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业务顺利开展。 | 加强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汇聚、整合、清洗、治理,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成生态环境数据支撑底座。 | 市生态环境数字化应用中心 66608904 |
108 | 大力推进国家生态环境大数据监测超算云中心建设。 | 协调保障亚运会期间全国空气质量预报系统稳定运行。 | 积极协调超算云中心提供加密预报超算资源,配合做好亚运会期间全国空气质量预报系统算力资源保障。 | 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业务系统在亚运会期间运行稳定。 | 协助做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全国、全省空气质量预报系统算力资源保障工作。 | 市生态环境数字化应用中心 66608904 |
187 | 坚决打赢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PM2.5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2.5%,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指标。 | 一是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工作,开展2023-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二是围绕源头替代、提升有效收集效率强化VOCs治理。三是对焦化、水泥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月调度。四是每月调度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和商砼企业完成一轮全覆盖检查;完善非燃煤锅炉深度治理情况台账。五是持续开展在用车路检路查和集中停放地或使用地入户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在用车达标排放水平。深入落实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政策,加快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提前报废更新。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监管,继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远程定位安装。 | 一是开展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环保绩效升级活动,围绕钢铁、炭素、商砼及其他有升级意向的企业,逐家开展技术帮扶,向上推荐41家企业申请高绩效等级;开展应急减排清单年度修订工作,经各区县提报、市级审核,初步形成了包含4406家工业企业的2023年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二是围绕有机液体储罐、旁路、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开展2023年涉VOCs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已排查企业1126家,发现并整改完成1244个问题。三是组织全市水泥熟料、独立粉磨站、焦化企业有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定期调度进展,截至目前,焦化企业(长流程钢铁焦化工序)19个改造点位和水泥企业208个改造点位已全部完成改造。四是印发《关于深化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对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管控情况开展1972场次检查,发现并整改完成866个问题。印发《关于开展非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对12台生物质锅炉、1379台燃气锅炉深度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五是全市共组织开展路检路查420次,集中停放地或使用地入户监督抽测235次,监督检查各类在用车11.9万辆次,严查不及时添加车用尿素、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冒黑烟等违法违规行为140起。持续推进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工作,三季度共受理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的老旧汽油车4437 辆,累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老旧汽油车发放补贴资金5000万元。新增编码登记机械1749台,对柴油机械1182台安装定位,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检测5400余台次。 | 2023年1-9月,我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2018-2020年“十四五”目标基数改善27.1%,达到时序进度;我市优良天数比例为55.2%(剔除沙尘),较2018-2020年3年平均“十四五”目标基数改善0.3个百分点。 | 下一步,以落实《济南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23〕10号)为抓手,一是持续推动重点行业提升重污染天气绩效等级工作,借助专家团队力量,逐家开展现场技术帮扶。二是持续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整治,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和末端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三是完成焦化、水泥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评估公示。四是加大对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检查力度,巩固提升非燃煤锅炉深度整治成效。五是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联合检查。持续开展在用车路检路查和集中停放地或使用地入户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在用车达标排放水平。深入落实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政策,加快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提前报废更新。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监管,继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远程定位安装。 | 大气环境处 51703180 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66608590 |
188 | 加强河流断面水质预警,强化入河湖排污(水)口监督管理,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深化国家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建设。 | 每月对全市75个市控断面开展考核监测,建立重点河流预警断面监测通报机制,做好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巩固国省控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成果。 | 一是强化水质目标管控。建立并完善《济南市水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细则》,将全市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指标纳入区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二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和整治,按照国家、省级部署要求,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济南市入河排污口核查与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分期分批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和规范化管理任务,建立健全排污口动态排查、规范整治、科学监管和全方位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 | 2023年1-8月,济南市国、省、市控断面和城镇级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国控断面100%达到好三类水体,优于省定目标要求30个百分点,全部消除劣五类水体,水质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 加强市控断面考核,巩固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 | 水生态环境处51708621 |
189 | 严格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地块土壤调查评审,加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和风险管控全过程监管。 | 组织开展重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开展土壤污染状况报告质量复核;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 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重点,组织完成198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二是推进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完成孙村电镀厂地块、济南油墨厂地块土壤治理修复效果评估专家评审及复核,更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 强化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地块土壤调查和评审;加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治理活动监管。 | 土壤生态环境处51708699 |
194 | 推动钢铁、采矿、化工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创建绿色工厂30家以上、无废工业园区1个。 | 一是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调度、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开展清洁生产案例、经验征集工作。三是指导园区开展“无废园区”建设工作。 | 一是已完成2022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和2023年半年总结。二是已完成向省厅提报2023年度强制性审核企业名单。三是调度有关分局完成上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四是落实2023年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调度。五是组织申报省级第二批整体性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六是指导济阳济北、历城临港等园区开展“无废园区”建设,形成“无废园区”创建相关资料。 | 一是2022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的65家企业合计提出了792个清洁生产方案,其中中/高费方案173个,无/低费方案619个,792个清洁生产方案均得到实施,实施清洁生产方案资金总投入66654.75万元。济阳济北、历城临港等园区形成“无废园区”创建材料。二是济阳济北、历城临港等园区形成“无废园区”创建资料。 | 一是继续按省厅文件要求组织、调度分局和有关企业开展2023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二是协助起步区持续开展清洁生产整体性审核模式国家试点实施任务。三是组织实施《2023年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济环委办〔2023〕3号)和《济南市“无废园区”创建指南(试行)》(济环字〔2023〕26号),积极推进我市“无废园区”创建。 | 综合与科技处51708628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51708646 |
198 | 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开展低碳、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 一是根据《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向省生态环境厅推荐并提交最终申报名单,配合省厅评审,争取我市上报的试点名单全部入选。二是组织我市13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按照核查结果修改完善企业排放报告;指导11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按时完成每月的月度信息化存证工作;督促21家非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编制完成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 一是积极开展省级近零碳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经过筛选、评审、复核,遴选出3个区县、1个园区、5个社区作为我市近零碳创建主体拟提报省生态环境厅。二是配合省厅完成我市13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核查工作,针对省生态环境厅反馈的问题,督促企业完善碳排放数据报告;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13家电力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第二个履约周期配额分配工作,为下半年完成配额清缴工作打下基础。组织全市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制定2023年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并按质控计划完成2023年度1-7月份信息化存证,重点排放单位的质控计划和信息化存证全部通过国家、省审核;开展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1-2022年度碳排放数据质量帮扶检查,督促问题整改50余项。 | 一是我市省级近零碳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二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做好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履约夯实基础。 | 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区县、社区和园区开展近零碳试点建设。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引导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做好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履约相关工作。 | 大气环境处 51708638 |
199 | 高标准推进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推动重点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 | 一是统筹协调调度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推进我市“四个结构”优化调整,确保到年底按时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二是统筹市域内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替代,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对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 | 一是根据市领导在《关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2021—2022年度评估结果的通报》上的批示,形成了《关于省对我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2021-2022年度评估结果有关情况的报告》;印发了对各区县(功能区)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2021-2022年度评估结果的通报;已按要求调度第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并及时进行指导调研。二是2023年以来,挖掘符合减排要求的项目80个,共对381个建设项目保障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其中市域内统筹调剂16个。三是鼓励新(改、扩)建项目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2023年,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2×66万千瓦先进燃煤机组供热项目即采用该方式解决总量指标来源。 | 一是配合完成省对我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2021-2022年度评估,我市取得“优秀”等次,全省排名第三;截至第三季度,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15项目标指标及94项重点任务,已完成了9项目标指标及41项重点任务,有47项重点任务需长期坚持,其余的6项目标指标及6项重点任务正有序推进。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服务项目落地建设,2023年以来未发生因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影响重点项目落地的现象。 | 一是继续加强督导调研,确保到年底顺利完成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二是继续统筹市域内污染物总量替代指标。三是鼓励新(改、扩)建项目从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治理项目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所需的污染物总量指标。 | 市“四减四增”工作专班66608695 总量(许可)处51708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