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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3-018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机动车污染防治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11-30
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有关外埠车辆定期检验排放限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30 19:5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局: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函请,依据《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自2024年7月1日起,北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在我市应按照排放限值b开展定期排放检验。

请各分局切实做好对辖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宣传引导,指导检验机构进一步优化检测设备软件,及时调整排放检验结果判定限值。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监督帮扶,确保限值调整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协助做好北京市执行国家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准限值b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协助做好执行国家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准限值b工作的函.pdf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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