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关于受理《山东耀华玻璃有限公司新建玻璃烧检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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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2月13日受理了山东耀华玻璃有限公司新建玻璃烧检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报告表受理公示的公示内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过期后公示将被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联系电话:88115211(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历城区唐冶中路、文苑街交汇口东南(济南市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C308环保窗口)
电子信箱:jnslcqhbjxmk@jn.Shandong.cn
邮 编:2501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附件 |
1 | 山东耀华玻璃有限公司新建玻璃烧检实验室项目 | 历城区智能制造产业园 2 号 | 山东耀华玻璃有限公司 | 山东普旭富中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3-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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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