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关于受理《济南晶恒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晶恒电子16号仓库(经开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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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5月15日受理了济南晶恒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晶恒电子16号仓库(经开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7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87201515(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创促大厦
电子信箱:cqhbjglk@126.com/cqhbj@jn.shandong.cn
邮 编:2503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