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对《济南市柏群新材料有限公司复配水性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1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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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济南市柏群新材料有限公司复配水性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1-76126717
通讯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 27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拟审批文件 (附件) |
1 | 济南市柏群新材料有限公司复配水性漆项目 | 莱芜区鹏泉街道泰山路 31 号院内 | 济南市柏群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惟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拟审查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