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4-01557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4-10-15 发布日期: 2024-10-1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三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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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工作 | 节点任务 | 进展情况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监督方式 (单位全称+电话) |
8 | 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 一是对减排工程进行调度督促,确保按期推进。二是确保国、省控断面全部达到考核目标,全力保障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情况到达时序进度;细颗粒物浓度、优良天数比率达到时序进度。四是组织开展重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开展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周边环境巡查和水质监测。 | 一是47个重点减排工程已完成31个,其他减排工程顺利推进中。二是1-9月,10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0%,超过省定考核要求10个百分点;21个省控及以上断面优良水体比例61.9%,超过省定考核要求28.6个百分点。三是完成2023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指标,严格碳数据质量把控,落实新上“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工作,目前省未下达2024年度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前三季度,我市细颗粒物浓度为34微克每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60.2%。四是以用途变更“一住两公”用地为重点,组织完成163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印发通知督促土壤污染重点单位落实6项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专项排查整治。开展13个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周边环境巡查,及时消除潜在污染源,保障水质稳定。 | 一是通过多渠道挖掘减排工程,并加快推进实施,在保障我市顺利完成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以及改善环境质量的基础上,腾出更多环境容量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二是1-9月,全市水质指数为4.5435,同比改善2.92%,水质指数排名位列全省第一,水质指数改善排名位列全省第二。三是推动我市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1-9月,我市细颗粒物浓度为34微克每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60.2%;1-9月,我市细颗粒物浓度为34微克每立方米,与2022年同期持平,优良天数比例为60.2%,同比增加8.2个百分点。四是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 一是持续加强调度督促,严格按照国家、省要求准备相关减排档案,并将已完成减排工程填报至全国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4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二是抓好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管控工作,加强污染源头防控,全力保障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三是持续推动重点行业提升重污染天气绩效等级工作,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整治,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和末端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持续巩固提升燃气锅炉深度整治成效。四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强化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地块土壤调查和评审;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 | 总量(许可)处51708622 水生态环境处51708678 大气环境处51703196 土壤生态环境处5170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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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统筹抓好总投资2.66万亿元的2000个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3470.6亿元。加快爱旭太阳能电池等重大引领性项目建设,全年实施产业项目1075个、计划投资1743.3亿元。持续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实施太平水库、城市轨道交通等98个重点项目,计划投资670.6亿元。统筹实施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医疗康养等490个重点项目,计划投资1056.7亿元。 | 将重大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台账,提前对接、主动服务,并联提速、加快审查审批,统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协调解决项目落地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到应批尽批,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 将2024年度省市县重点项目全部纳入服务保障台账,在项目环评受理前主动对接、靠上服务,受理后纳入“绿色通道”,并联审批、加快办理,截至目前,1386个2024年度省市县重点项目中已有1112个项目完成环评(含登记备案和无需办理情形),做到应批尽批,累计保障393个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跨区县统筹调剂26个),有力推动了太平水库、凤凰黄河大桥南延工程、济南低运量轨道交通高新东区环线工程、爱旭太阳能电池项目等年度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 对纳入全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台账的重点项目继续落实服务保障要求,靠上服务、加快办理环评手续,统筹解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 对年度省市县重点项目持续落实环评审批服务保障举措、统筹解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靠上服务、加快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 总量(许可)处51708625 大气环境处51703196 市环评审查中心6896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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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 开展新一轮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升级,提升臭氧污染防治水平,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完成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 一是对有环保绩效提级意向的企业,逐家开展技术帮扶,定期调度企业绩效提级改造进展。二是持续推进VOCs治理攻坚,围绕有机液体储罐、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治理等关键环节,完成重点管理涉VOCs企业排查。三是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情况排查整治,氮氧化物浓度达不到低氮排放标准的督促整改提升。四是持续开展移动源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监测工作,开展下半年机动车检验机构多部门联合检查。五是加大老旧移动源淘汰工作,落实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政策,引导在用国一及以下机械淘汰更新。 | 一是组织对49家商砼、涂装等行业的拟升级企业开展现场技术帮扶,对标梳理问题198项并移交;将41家基本完成整改的企业向上推荐申请A、B级和引领性环保绩效等级。二是聚焦臭氧高发时段,组织开展2024年涉VOCs企业专项帮扶行动,共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628个。三是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组织检查202台燃气锅炉,对6台达不到低氮排放标准的督促整改。四是三季度检查检测各类车辆9.4万辆次,检查检测机械3704台次。完成下半年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多部门联合检查。五是累计鼓励淘汰老旧汽油车2.8万辆;今年以来淘汰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830辆;9月底基本实现国一及以下机械动态清零。 | 1-9月,我市细颗粒物浓度为34微克每立方米,与2022年同期持平,优良天数比例为60.2%,同比增加8.2个百分点。持续巩固柴油货车专项整治工作成效,9月底提前完成省定国一及以下机械淘汰任务,移动源保有结构持续优化。 | 一是持续推动重点行业提升重污染天气绩效等级工作。二是持续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整治,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和末端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三持续巩固提升燃气锅炉深度整治成效。四是深入开展移动源专项整治工作,继续鼓励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 大气环境处51703180 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6660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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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确保国控断面水质100%达标。 |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开展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核查与监督管理,确保国控断面水质100%达标。 |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按照《济南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组织区县对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开展分类整治,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核查和系统复核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核查与监督管理。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国控断面水质100%达标。 | 1-9月,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达到70%,济南市水质指数为4.5435,同比改善2.92%,水质指数排名位列全省第一,水质指数改善排名位列全省第二。10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0%,超过省定考核要求10个百分点。 | 持续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保障国控断面水质。 | 水生态环境处51705878 |
161 |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抓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推进污染地块土壤修复。 | 推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理要求,组织开展重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义务,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 以用途变更“一住两公”用地为重点,组织完成163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印发通知督促重点单位落实6项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专项排查整治,督促企业提升工作质量。公布2024年度19家地下水污染防治排污单位名录。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制度,更新7个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清单,督促历城区联达化工厂地块实施风险管控,推动裕兴化工原厂区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长清区金星电镀厂等3个地块正在编制修复方案。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强化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地块土壤调查和评审;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 土壤生态环境处51708699 |
166 | 抓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 持续开展清单化调度,实施台账式管理,定期调度分析全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督导核查,严格验收销号,确保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 定期开展清单化调度,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强督导盯办,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推进整改。印发《关于深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正在推进事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部门、区县强化标准意识和时限意识,进一步加快整改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持续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 两轮6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共反馈我市302项问题,目前281项已完成整改,21项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 持续抓好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推进难度较大的问题及时提醒预警、督办盯办,加强现场督导核查,严格履行验收销号程序,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 | 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51708689 |
169 | 加快建设“无废城市”,打造“无废园区”“无废工厂”10个以上、绿色工厂30家以上。 | 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创建工作。 | 一是2024年3月26日联合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济南市“无废工厂”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济环字〔2024〕18号)。二是2024年8月,组织我市3家园区、40家工厂申报2024年度省级“无废工厂”“无废园区”。 | 一是联合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济南市“无废工厂”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济环字〔2024〕18号),确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38家企业为第一批济南市“无废工厂”。二 是组织我市济南济北经济开发区等3家园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40家工厂申报2024年度省级“无废细胞”。 | 按照省、市“无废细胞”动态管理相关要求,对已确定的“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实施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建设。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51708646 |
172 | 健全排污权、水权等绿色要素交易机制,推进近零碳试点建设。 | 一是按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试点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指导有关企业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二是按照创建方案要求,督促各申报主体积极开展近零碳试点建设。 | 一是按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试点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指导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与济阳新华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排污权交易。二是推动全市1家发电企业完成1次碳排放权交易;继续推进近零碳试点建设,组织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组织专家对近零碳中期评估工作调研帮扶,推动我市8个主体开展近零碳示范创建中期评估工作。 | 一是指导完成我市第二笔排污权交易。二是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有效减轻企业履约压力;完成省部署的中期自评估任务,推动我市近零碳试点示范创建有序开展。 | 一是主动靠前服务,按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试点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指导相关企业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二是做好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和履约周期管理工作,确保应履尽履;按照省厅部署,持续做好我市省级近零碳示范创建工作,力争通过省级中期评估。 | 总量(许可)处51708622 大气环境处5170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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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湾长制,实施沂蒙山、莱州湾、大运河、小清河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 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小清河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 加强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 | 加强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 | 加强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 | 水生态环境处517058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