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关于对《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能源鹊山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27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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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能源鹊山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531-86163282
电子信箱:jntqhbjhjglek@jn.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朝阳街9号
邮 编:25001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济南能源鹊山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一期) | 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梓东大道以西,济南鹊山热电有限公司内 | 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嘉宜环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新材料产业园区梓东大道以西,济南鹊山热电有限公司内,建设内容为1座220kV储能电站,规划安装2台12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220kV规划出线2回,储能系统规划规模200MW/400MWh,规划安装2台SVG预制舱。 济南能源鹊山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一期)环评全本网上公示版.pdf |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重点做好的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封闭围挡,物料堆、回填土堆、建筑垃圾暂存等易起尘场所密闭棚盖,施工现场定期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做好扬尘防治污染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进度,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设备,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污水妥善处理,不得外排。 储能电站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储能站厂界噪声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废变压器油要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转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建立事故预警机制和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按照规范设置贮油坑和事故油收集系统,含变压器油的废水和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要全部收集、排入事故油池并规范处置。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