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4-01050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4-04-09 发布日期: 2024-04-1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 发文字号: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序号

主要任务

节点任务

进展情况

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监督方式

(单位全称+电话)

8

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一是印发济南市202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二是确保国、省控断面全部达到考核目标,全力保障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情况到达时序进度;细颗粒物浓度、优良天数比率达到时序进度。四是组织开展重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更新2024年度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开展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周边环境巡查。

一是2024年3月22日印发《济南市202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济环委办〔2024〕6号)。二是国、省控断面100%达标,国控断面100%达到好三类水体,全部消除劣V类水体,我市国控断面水质指数4.0854,同比改善6.54%,均列全省第一。三是我市2023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指标已完成,省对我市2024年度指标尚未下达。我市一季度细颗粒物浓度为55微克每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78.8%,均达到时序进度。四是以用途变更“一住两公”用地为重点,组织完成46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更新2024年度120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开展13个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周边环境巡查。

一是通过印发202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逐一明确减排工程、时间节点,为我市年度减排目标顺利完成提供基础支撑。二是国控断面水质指数为4.1431,同比改善8.55%,水质指数排名及改善排名连续第三年位居全省第一。三是推动我市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1-3月,我市细颗粒物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78.8%。四是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一是持续加大减排力度,多措并举挖掘更多减排工程,加强督促调度,确保顺利完成省下达我市的4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二是抓好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管控工作,加强污染源头防控,全力保障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三是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牵头推进年度大气方案任务措施落实,完成省考核指标。四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强化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地块土壤调查和评审;更新2024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落实各项土壤污染防治义务。

总量(许可)处51708622

水生态环境处51708678

大气环境处51703196

土壤生态环境处51708699

 

9

统筹抓好总投资2.66万亿元的2000个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3470.6亿元。加快爱旭太阳能电池等重大引领性项目建设,全年实施产业项目1075个、计划投资1743.3亿元。持续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实施太平水库、城市轨道交通等98个重点项目,计划投资670.6亿元。统筹实施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医疗康养等490个重点项目,计划投资1056.7亿元。

一是将重大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台账,提前对接、主动服务,并联提速、加快审查审批,统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协调解决项目落地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到应批尽批,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二是在全市范围内统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符合要求的重点项目执行保障政策。

一是将2024年度省市县重点项目全部纳入服务保障台账,在受理前主动对接、靠上服务,受理后纳入“绿色通道”,并联审批、加快办理,截至目前,1386个2024年度省市县重点项目中已有1047个项目完成环评(含登记备案和无需办理情形),做到应批尽批。

二是按照国家、省区域应急联动要求,我市于2024年1月25日至31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675个纳入保障清单的施工工程执行保障措施。

一是通过对年度重点项目落实环评审批服务保障举措、统筹解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有力推动了重点项目落地实施。二是在落实上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的基础上,做好重点项目保障工作,最大限度实现统筹兼顾。

一是对纳入全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台账的重点项目继续落实服务保障要求,靠上服务、加快办理环评手续,统筹解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二是继续落实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保障政策。

总量(许可)处51708625

大气环境处51703196

市环评审查中心68969401

 

158

开展新一轮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升级,提升臭氧污染防治水平,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完成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一是启动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级工作,开展提级意向调查摸底。二是完成涉VOCs企业“夏病冬治”专项行动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部署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情况排查整治工作。四是持续开展移动源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监测工作,扎实开展重型柴油货车OBD系统弄虚作假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五是加大老旧移动源淘汰工作,落实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政策,引导在用国一及以下机械淘汰更新。

一是起草《济南市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提级方案》;组织各区县与全市重点行业企业逐家对接提级意向,推动第一批43家企业开展提级改造。二是完成涉VOCs企业“夏病冬治”专项排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完成397个问题。三是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抽测56台锅炉,其中2台达不到低氮排放标准,督促进行整改。四是加强移动源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共计680次;开展重型柴油车OBD弄虚作假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2起。五是鼓励淘汰老旧汽油车4699辆,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278台。

1-3月,我市细颗粒物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78.8%。我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结构持续优化,目前已累计鼓励报废老旧汽油车24710辆。

一是对有环保绩效提级意向的企业,逐家开展技术帮扶。二是持续推进VOCs治理攻坚,完成重点管理涉VOCs企业排查。三是持续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情况排查整治,对氮氧化物浓度达不到低氮排放标准的督促整改提升。四是继续开展移动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重型柴油货车篡改、屏蔽、破坏OBD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继续鼓励报废老旧汽油车;加大老旧机械排查力度,确保如期完成老旧机械淘汰任务。

 

大气环境处51703180

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66608590

 

160

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确保国控断面水质100%达标。

按照省厅要求开展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核查与监督管理,确保国控断面水质100%达标。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区县更新填报第一季度全国入河排污口系统与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系统,组织区县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2024年1-2月,济南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国、省控断面100%达标,国控断面100%达到好三类水体,全部消除劣V类水体,我市国控断面水质指数4.0854,同比改善6.54%,均列全省第一。

2024年1-3月济南市21个国省控断面水质100%达标,国控断面好三类水体比例为80%,超过省定目标10个百分点;省控以上断面好三类水体比例为71.4%,超过省定目标38.1个百分点。国控断面水质指数为4.1431,同比改善8.55%,水质指数排名及改善排名均位列全省第一名。

持续加强入河排污口核查与监督管理,确保国控断面水质100%达标。

水生态环境处51705878

161

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抓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推进污染地块土壤修复。

推动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理要求,组织开展重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更新、建立2024年度土壤、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以用途变更“一住两公”用地为重点,组织完成46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更新2024年度120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公布2024年度地下水污染防治排污单位名录。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制度,督促历城区联达化工厂地块实施风险管控,推动裕兴化工原厂区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强化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地块土壤调查和评审;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制度,推动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土壤生态环境处51708699

166

抓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持续开展清单化调度,实施台账式管理,定期调度分析全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督导核查,严格验收销号,确保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清单化调度,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强督导盯办,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进一步巩固成效。3月22日,印发《济南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督察关注的重点问题,组织各区县(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分3个阶段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整治和督导核查,切实解决好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做好迎接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截至4月7日,两轮6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共反馈302项问题,其中279项已完成整改,剩余23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

两轮6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共反馈我市302项问题,目前279项已完成整改,23项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持续抓好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进难度较大的问题及时提醒预警、督办盯办,加强现场督导核查,严格履行验收销号程序,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

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708689

169

加快建设“无废城市”,打造“无废园区”“无废工厂”10个以上、绿色工厂30家以上。

印发《2024年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将“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创建纳入方案并重点推进。

 

完成《2024年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将“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建设纳入方案。省生态环境厅分别于3月24日、3月28日、4月1日印发了《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方案《山东省“无废细胞”建设评价指南》《山东省2024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计划表》等一系列文件,对“无废城市”建设有了新的要求,我局据此对方案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公布济南市第一批38家“无废工厂”名单。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3个“无废园区”、38家“无废工厂”建设。

截至1季度末,我市已完成3个“无废园区”、38家“无废工厂”建设。

正式印发《济南市2024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推进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建设。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51708646

172

健全排污权、水权等绿色要素交易机制,推进近零碳试点建设。

一是会同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完善排污权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流程。二是指导我市申报主体印发近零碳试点示范创建方案。

 

一是会同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召开3次座谈会,就排污权进我市交易平台进行对接沟通,修改完善平台交易功能,测试出让方、受让方进行排污权交易的流程,为排污权进场交易做好准备工作。二是开展贴近服务,深入各申报主体查看工作进度、解惑答疑,督导推进8个近零碳示范创建方案落实落细。

一是通过座谈交流,进一步完善市级排污权交易平台功能,为平台正式上线、排污权进场交易奠定基础。二是通过碳排放数据质量帮扶检查,夯实了履约周期配额清缴工作数据基础。近零碳试点的建设对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加强与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的沟通交流,搭建市级排污权交易平台,并按照排污权文件要求,指导有关企业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二是做好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和履约周期管理工作,确保应履尽履。持续做好我市省级近零碳示范创建工作,力争通过省级中期评估。

总量(许可)处51708622

大气环境处51703196

 


  • 上一篇:
  •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