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4-00963 组配分类: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成文日期: 2024-06-20 发布日期: 2024-06-2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关于印发《2024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4〕6号),我局起草了《2024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做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0日
2024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4〕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门户网站重要信息公开
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各处室、单位加强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门户网站后台数据库的维护,保障公众政策性文件“一站式”检索和下载。
(二)加强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围绕深入打好新一轮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好减污降碳协同,及时公开年度目标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公开“无废城市”建设情况,及时公开各领域“无废细胞”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做好PM2.5浓度、AQI指数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指标等数据信息的实时公开,按月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信息、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信息、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信息,按年度公开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
(三)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与政策制定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利用图片、图表、动画、视频开展多种形式解读,积极传递政策意图,助力政策落地落实。系统清理、实时更新生态环境领域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常态化开展政策评价工作,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制定政策性文件的处室、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每年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
建立健全内容发布审核制度,统筹协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打通市区两级间信息传输渠道,拓宽政务信息公开辐射范围,面向不同的社会群体,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体系,增强绿色低碳理念普及的广度和深度。
(五)加强依申请公开质量
根据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力度,主动了解和回应申请人公开诉求,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推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
三、强化政务公开常态化监督保障
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从严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注重对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泄密风险。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局系统内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明确内部处室及人员分工,加强对各分局,各处室、单位人员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正文PDf版:关于印发《2024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部门解读:部门解读:2024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pdf
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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