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受理《山东希格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再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2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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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7月23日受理了山东希格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再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5日(10个工作日)。报告书受理公示的公示内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过期后公示将被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联系电话:0531-76126717(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
电子信箱:lwsthjfjfwdt@jn.shandong.cn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附件 |
1 | 山东希格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再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莱芜区 | 山东希格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金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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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