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4-01264 组配分类: 执法制度
- 成文日期: 2024-08-19 发布日期: 2024-08-1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相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一、日常监督
(一)开展工作情况检查
重点聚焦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相关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组织方式:会同有关处室单位组成工作组进行检查。(10月底前)
(二)对涉企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济南市关于破解涉企行政执法领域三大“顽瘴痼疾”的十条措施》《济南市关于破解多头重复低效行政检查的工作措施》《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相关监督工作落实。组织方式:常态化开展。
(三)对执法机构规范使用平台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按照市执法监督局统筹推进全市执法监督平台和执法办案平台建设工作情况,督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构规范使用平台开展执法活动,配合市执法监督局通过监督平台对我局的履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组织方式:常态化开展。
(四)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抽查202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并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对行政执法及案卷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评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优秀案卷推荐参加全市评查。组织方式:部署开展评查工作,通过“推荐+抽选”的方式确定部分案卷开展评查。(11月底前)
二、重点监督
(一)开展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专项监督
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行政执法具体开展情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组织方式:常态化开展。
(二)开展行政执法效果专项监督
针对“行政复议被纠错情况”“行政诉讼败诉情况”“非诉执行申请被否定情况”“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为违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组织方式:常态化开展。
(三)开展行政执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监督
组织方式:按照省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要求,围绕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违法违纪问题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月底前)
三、配合上级开展以下各项专项监督工作
(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专项监督
针对“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情况”“基层执法体制改革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组织方式:配合市行政执法监督局会同相关部门检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跨部门和跨层级执法改革的工作开展情况。(11月底前)
(二)开展行政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专项监督
组织方式:配合市行政执法监督局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本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清理、规范行政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法、不合规、不必要的监控设备督促其进行清理、规范。(12月底前)
(三)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进行督办
组织方式:配合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对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媒体曝光、企业群众提供线索、上级通报及交办的破坏营商环境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进行调查了解,按照监督权限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纠正违法执法行为。(常态化开展)
各分局和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要对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局将按本计划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市局和市行政执法监督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对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等重大问题,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行处理。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