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4-01342 组配分类: 服务指南及流程图
- 成文日期: 2024-09-02 发布日期: 2024-09-0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 发文字号:
事项名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一、基本要素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承办机构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 ||
基本编码 | 371016020000 | 实施编码 | 11370100MB2868807K7371016020000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事项版本 | 15 | 事项状态 | 在用 |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非法人企业、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无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结果名称 | 审核通过。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县、市、省生态环境部门逐级审核后报送国家生态环境部。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无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法定时限 | 60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即办 | ||
是否收费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公用区S05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0531-68966426 | ||||
办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公用区S05 市政公用区S0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
二、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主席令第57号 | 第三十二条 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规定的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
四、受理条件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
五、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标注※号为可容缺材料)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获取方法 | 获取渠道 | 示例样表 |
固体废物产生年报 | 电子表格 | 必要 | 所需其他材料各市根据自身需求增加 | 无 | 无 | 附后 |
六、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受理、办结 |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在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年度产废情况,县、市、省生态环境部门逐级审核后报国家生态环境部。 | 即办件 | 审查通过,办结;审查不通过,退回。 |
七、法律救济
1.行政复议 |
部门:济南市人民政府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
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 |
2.行政诉讼 |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
地址: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市中区人民法院)、槐荫区经六路延长线1号(槐荫区人民法院)、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青龙路119号(平阴县人民法院) |
电话:0531-82567000(市中区人民法院)、0531-85030000(槐荫区人民法院)、0531-87221152(长清区人民法院)、0531-87712368(平阴县人民法院) |
八、行使内容
市级: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省生态环境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国家生态环保部;区县:区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县区内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填写产废信息,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九、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十、常见问题
(一)问题:工业固体废弃物申报登记填报网址是什么?
解答:工业固体废弃物申报登记填报网址是:http://103.239.155.229:8129/bsp/company/login/g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