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5-00777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5-04-11 发布日期: 2025-04-1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第一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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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任务 | 节点任务 | 进展情况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监督方式 |
9 | 完成省下达的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 一是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情况达到时序进度;细颗粒物浓度、优良天数比率达到时序进度;二是编制重点河流“一断面一策”方案,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0%以上,无劣V类水体。城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三是组织开展重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更新2025年度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和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开展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周边环境巡查。 | 一是落实新上“两高”项目建设开工情况,并对27家碳排放替代源关停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已投产项目碳排放替代源全部关停;对全市188家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企业系统备案数据情况进行梳理,督促企业补充更新备案数据;一季度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4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未剔除沙尘口径)81.1%。 二是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徒骇河刘成桥和北大沙河入黄河口断面“一断面一策”工作方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31项任务(项目)、23个责任单位,并确定完成时限,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推动水质改善。2025年1-2月,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90%(我市10个国控断面,因寨子河桥国控断面结冰,国家1-2月份未采样,其他9个断面为优良水体),超过省“十四五”生态环境指标要求20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体。16处城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三是组织完成18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18个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均符合开发利用标准,可进入后续开发利用程序。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名录内14个地块均未开发建设与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开展一季度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周边环境巡查工作。 | 一是落实了新上“两高”项目碳排放管理要求,提高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质量,推进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一季度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4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2%,优良天数比率(未剔除沙尘口径)81.1%,同比增加4.2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达到省下达我市目标时序进度。二是2025年1-2月,我市水质指数为4.2012,水质指数排名全省第一。三是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 一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持续推动重点行业提升重污染天气绩效等级工作,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和末端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持续巩固提升燃气锅炉深度整治成效。二是落实《关于印发徒骇河刘成桥、北大沙河入黄河口“一断面一策”工作方案的函》要求,对“一断面一策”工作任务台账开展月调度,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三是持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四是强化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地块土壤调查和评审,加强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治理活动监管。持续开展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监测及环境巡查,保障水质稳定。 | 水生态环境处51708648、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51703180、土壤生态环境处51708699 |
95 | 推动济南都市圈与郑州都市圈互促共进、联动发展。 | 与郑州市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方面工作对接交流。 | 积极对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双方建立联络机制,互相学习交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互相借鉴,推动两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 双方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方面互相提供了借鉴。 | 继续加强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接交流,互学互鉴,共同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 综合与科技处(数字化建设推进处)51703190 |
134 | 持续推进水泥、焦化等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协作,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完成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 一是按照国家超低排放改造方案要求,梳理水泥、焦化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环节超低排放改造点位,确定改造范围。 | 一是组织水泥、焦化企业按照国家超低排放改造方案要求,从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环节梳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计划表,确定水泥超低排放改造点位23个,焦化超低排放改造点位8个。 二是加大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力度,逐一对接上门帮扶,2025年一季度完成源头替代24家。 三是按照国家、省关于重污染天气区域预警的要求,2025年3月5日至12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组织各区县和市直相关部门督促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四是截至3月31日,全市已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2443辆,对申请补贴的631辆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发放补贴资金481.82万元。 | 通过调度梳理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点位情况,确定了实施改造的范围,有助于推动企业按计划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位稳步推进。一季度,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4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2%,优良天数比率(未剔除沙尘口径)81.1%,同比增加4.2个百分点,未出现重污染天。 | 一是按照国家超低排放改造方案要求,定期调度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企业改造进度,督促企业改造工程达到序时进度。二是持续推进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进度,完成年度替代任务。三是根据国家、省统一要求,做好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及时启动重污染应急响应。四是在落实好分类淘汰措施的基础上,对无法找到实际控制人的车辆,继续摸排车辆实际状况,通过淘汰奖补政策引导车辆实际控制人提前淘汰。扎实做好淘汰车辆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工作,不断提高审核效率。 | 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51703180、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66608641 |
135 | 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抓好入海河流总氮管控,确保国省控河流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考核要求。 | 巩固2024年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持续推进整治,整治率达到84%,完善污水处理厂预警反馈机制,通过抓好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氮实现入海河流总氮管控,保障国控、省控及以上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分别达到70%、33.3%以上。 |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印发《济南市2025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分阶段分层次开展我市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完善污水处理厂出水小时数据预警处置反馈机制,常态化做好污水处理厂派驻帮扶工作,通过抓好污水处理厂出水总氮实现入海河流总氮管控。
| 一季度,我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率为86%。1-2月,国控、省控及以上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分别为90%、76.2%(寨子河桥国控断面结冰,1-2月未采样),分别超过省“十四五”指标要求20个百分点、42.9个百分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4个断面总氮浓度较基准值(前两年1-2月平均值)均实现改善。
| 落实《济南市2025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常态化做好污水处理厂派驻帮扶和预警反馈机制,抓好入海河流总氮管控。 | 水生态环境处51708648 |
136 |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保障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100%安全利用,持续开展地下水监测。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 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力保护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二是组织开展重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报告评审,更新2025年度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和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三是持续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未完成整改和销号的整改任务,加快工作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照时限完成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逐个梳理分析,符合验收销号标准的及时履行验收销号程序,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的,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尽快完成整改销号。 |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区县自查、市级抽查。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按照国家、省规范要求,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水源地开展定期监测,确保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二是组织完成18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18个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均符合开发利用标准,可进入后续开发利用程序。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推进名录内14个地块开展管控修复。更新2025年度127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和28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三是紧盯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未完成整改和销号的整改任务,及时提醒预警、督导督办,压茬推进,督促按期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逐一核实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真正见底到位,不留盲区和死角。 | 一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二是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三是截至目前,三轮7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共反馈我市375项问题,其中,284项已完成整改,91项(二轮中央10项、二轮省级3项、黄河专项5项、三轮省级73项)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 | 一是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巡查,做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二是印发通知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落实各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义务,定期调度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三是严格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积极推进突出生态环问题加快解决,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 生态保护处51708624、水生态环境处51708648、土壤生态环境处51708699 |
137 | 全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 | 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厅,了解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5年工作要点出台情况。 | 自1月份以来,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厅业务处室,了解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5年工作要点相关内容和印发情况。3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5年工作要点》。 | 已对省工作要点进行初步分工,目前正在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制定我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5年工作要点。 | 联合相关市直部门制定印发《济南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5年工作要点》。 | 综合与科技处(数字化建设推进处)51703190 |
141 | 碳排放强度下降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 做好重点排放单位碳数据管理,按期完成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工作。 | 强化碳数据管理,完成2024年度21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确认和2025年度8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工作;按期完成30家次全市纳入碳市场的电力企业碳排放月度数据信息存证审核工作。 | 夯实我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数据管理质量,不断提高企业碳数据管理重视程度。 | 持续强化碳数据管理,做好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工作及现场碳数据帮扶工作。 | 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51703180 |
144 | 大力建设“无废城市”,建成长清马山污泥焚烧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步伐,新增市级“无废工厂”10家,打造“无废社区”、“无废学校”等50个以上。 | 一是长清马山污泥焚烧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完成院落构建。 | 一是长清马山污泥焚烧处置中心一期工程干化焚烧车间等主要单体建筑主体封顶,设备开始进场安装,院落填筑、挡墙浇筑基本完成,院落构建完成。 二是赴莱芜区、钢城区调研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情况,莱芜区项目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报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钢城区中彩项目完成立项、环评等手续办理,正在进行场地平整。 三是1月26日,市环委办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无废细胞”建设的通知》,细化2025年“无废细胞”建设评价程序,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开展各领域“无废细胞”建设工作。 | 一是长清马山污泥焚烧处置中心一期工程院落构建完成,为后续设备调试和投产运行奠定基础。 二是摸清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运行及再生利用产品的使用情况。 三是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无废细胞”建设的通知》,组织约600家以上单位开展建设工作。 | 一是长清马山污泥焚烧处置中心一期工程推进室外配套设施建设和景观绿化,统筹集成设备安装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确保年底前投产运营。 二是指导两区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持续跟踪项目进展。 三是完成2025年市级“无废细胞”评价及认定。 |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51708646 |
九 | 抓实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提级,基本完成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强化重点河湖排污口整治,推动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建设 “无废城市”,加强固废综合治理。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 | 一是启动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级工作,开展提级意向调查摸底。 二是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持续做好淘汰车辆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三是巩固2024年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持续推进整治,整治率达到84%。动态更新其他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整治台账。定期组织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开展监督性监测。 四是印发《关于开展污泥全链条监管排查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联合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污泥全链条监管排查百日攻坚行动。 五是持续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整治,按照省级有关工作要求,会同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督促相关区县认真做好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 一是启动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级工作,组织区县开展提级意向调查摸底。下发有关通知,明确企业提级要求,充分调动企业提级意向。二是截至3月31日,全市已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2443辆,对申请补贴的631辆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发放补贴资金481.82万元。三是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印发《济南市2025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分阶段分层次开展我市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按照“查、测、溯、整”的要求,组织对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溯源、监测、整治,动态更新整治台账。每月对43条城市黑臭水体开展监督性监测。四是1月23日,联合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开展污泥全链条监管排查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明确排查范围、排查内容、进度安排等内容,目前已完成摸底调查,正在组织开展区县现场核查。五是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共披露我市2项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水务局组织历城区、莱芜区制定并印发了《济南市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督促相关责任区县严格抓好整改落实。2024年12月底,2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正在履行销号程序。
| 摸清绩效提级意向企业底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位稳步推进。一季度,我市黄河流域217处入河排污口整治率为86%。摸清污泥底数,掌握全市54家城镇污水处理厂(站)、218家工业企业(园区)污泥产生、利用、处置情况,14家污泥利用处置单位污泥来源、利用、处置情况,梳理形成重点检查清单。截至目前现场共检查工业企业14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站)26家,检查污泥利用处置单位13家,发现问题81个,整改完成32个。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2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正在履行销号程序。 | 一是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级。二是在落实好分类淘汰措施的基础上,对无法找到实际控制人的车辆,继续摸排车辆实际状况,通过淘汰奖补政策引导车辆实际控制人提前淘汰。扎实做好淘汰车辆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工作,不断提高审核效率。三是落实《济南市2025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四是完成污泥全链条监管排查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市污泥全链条环境监管;印发《2025年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建设任务、目标;完成典型大宗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排查,摸清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底数。五是按照省级有关工作要求,会同市水务局督促相关区县严格履行销号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 生态保护处51708624、水生态环境处51708648、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51703180、市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66608641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51708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