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9250W/2025-0082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4-16成文日期:2025-04-14

标题

关于建立多方协同治理机制,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的建议

建议者

李银玲

人大建议领域

经济建设和财政金融

承办单位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

2025-04-14

答复内容

李银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多方协同治理机制,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推进建立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多方协同治理机制,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建立各负其责的大环保工作机制。我局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牵头制定《济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济南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济南市市直有关部门和驻济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济南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区县和有关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建立调度督促机制,推进职能部门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共同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攻


坚战,空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质量指数保持稳定,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二是建立污染防治协同联动机制。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建立沙尘(暴)预警联动应急响应机制,我局与市气象局综合研判气象条件、空气质量数据,精准发布预警。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我局根据国家、省部署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城管等多个部门立即行动,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建立移动源综合监管机制,我局与市城管局等7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联合检查,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与交警部门联合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严查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我局牵头开展济南-滨州、淄博、泰安等跨市边界区域联防联控,对边界区域开展工业园区、涉气企业现场帮扶,进行VOCs走航监测,针对区域共性大气污染问题,加强工作交流,协同开展治理。

水污染治理方面,建立黑臭水体联合排查整治机制,市水务局与我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定期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大排查大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实现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建立涉水生态联席会议制度,市水务局与我局、相关区县及时会商涉水环境问题、断面水质问题排查整改,联合制定方案,共同推动问题整改。我局联合市水务局印发《济南市重点河流闸门调控与河道施工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巩固水环境质量。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我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济南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导则》,细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流程,共享地块土壤调查信息,严格把好用地土壤环境准入关,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生态保护和环境安全方面,我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等部门,加强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联合监管,联合开展“绿盾”行动,联合审查涉生态红线有限人类活动项目和各类涉生态红线规划,严守生态红线。我局与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工作合作机制的协议》,各区县(功能区)也均签订协议,健全长效联动机制。

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我局与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建立联络员制度,规范涉自然保护地违法案件移交程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与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合力打假,形成威慑;与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推进跨区域联合执法,我局推动济南市与淄博市、滨州市、德州市、泰安市签订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带动跨界区县分局之间签订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共签订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18份,合力推进边界地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 

四是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我局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建立生态环境领域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信息通报和联合培训,实现府院联动;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济南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开展“两打”专项行动。市检察院牵头建立沿黄9市黄河流域(山东)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联手助力跨区域污染整治;联合我局及市法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效裁判执行衔接机制暂行办法》,推动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加强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五是建立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工作机制。我局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数字化要求,全面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和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生态环境质量、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信息,为社会公众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提供条件,接受社会监督。做好12345热线、生态环境热线等信访件办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深化宣传教育,结合“6·5”环境日等生态环境领域重要节日开展生态环境科普,组织开展进学校、进社区绿色低碳活动及生态文明志愿服务,做好环保设施开放,提升公众对生态环保的支持度与参与度。

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地区和行业,目前跨部门、跨区域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机制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督作用,推动相关部门、相邻城市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实现“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一是全面构建大环保格局。进一步做好牵头抓总、协调推进工作,推动区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有关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从严从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信访举报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合力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加快建设美丽济南。

二是强化污染协同治理。持续加强跨部门、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治理,做好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推动水质稳步提升。强化土壤源头治理,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管控,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联动会商、密切配合协作,维护生态安全底线。

三是提升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效能。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联合执法,推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坚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深化生态环境行刑衔接。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在线索发现、问题查处、案件移送、司法审判等环节,实行部门定期会商研判、联勤联动查处,公检法提前介入,实现一体化指挥、联合化打击、体系化整治。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宣传引导。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数字化,实现生态环境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组织开展特色活动及生态文明志愿服务,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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