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5-01361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06-30 发布日期: 2025-06-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标题: 关于印发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环党组〔2025〕59号
关于印发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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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2.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中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治污能力水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2025年济南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普法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济南律师宣讲团”成员进行专题讲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组织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准确把握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3.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用法。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为重点,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全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将学法用法、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内容。

4.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做好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和带头讲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等工作。组织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所有行政诉讼全部安排有关处室、单位和相关分局参与旁听庭审活动。

三、突出专项普法行动,不断深化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开展“项目提升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我市“项目提升年”,大力宣传《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促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6.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化民法典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结合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实践,阐释好民法典关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等规定。

7.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加强宪法以及国旗法、国歌法、选举法等宪法性法律的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法治精神。

8.突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结合“七一”建党纪念日,聚焦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各类阵地平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9.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环境法治意识。

四、拓展普法平台,提高普法质效

10.创新普法方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各处室、单位要在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探索开展企业圆桌座谈、“点单式”帮扶,通过“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执法开放日”、“一支部服务一企业”等活动,坚持靠前帮扶,送法上门,帮助企业了解自身的环保责任和义务,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1.开展环境主题法治宣传。利用“6.5”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如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环保知识展览、开展环保志愿服务等,吸引公众广泛参与,增强公众的环保法治意识。

12.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本单位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并及时向“泉晓法”普法矩阵、《依法治市》杂志等普法宣传平台投稿,将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依法治污好的经验做法宣传出去。

13.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研讨式“以案说法”讲座,增加互动交流,提高学习效果。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五、强化普法责任制建设

14.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各分局也要制定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2025年7月4日前报政策法规处,并认真抓好落实。

15.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普法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指派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并于7月4日前反馈政策法规处;二是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做好工作记录,留存整理普法资料;三是建立普法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逐条对照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底前报政策法规处。7月4日前报送上半年开展情况。四是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公开制度。市局普法责任清单要在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并连同普法工作计划向市依法治市办备案;市局将按要求向市依法治市办进行履职情况报告。


       附件二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事项

普法内容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1.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准确把握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规处、人事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以下均需各分局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法规处、人事处

3.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济南律师宣讲团”成员进行专题讲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组织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二、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3.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用法。

4.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为重点,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全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

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

5.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将学法用法、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法内容。

法规处、人事处

4.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

6.做好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和带头讲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等工作。组织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7.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

法规处、执法支队

8.所有行政诉讼全部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和相关分局参与旁听庭审活动。

法规处,各处室单位落实

三、突出专项普法行动,不断深化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开展“项目提升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

9.开展“项目提升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我市“项目提升年”,大力宣传《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促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6.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10.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宣传活动,深化民法典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结合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实践,阐释好民法典关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等规定。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7.突出宪法学习宣传。

11.加强宪法以及国旗法、国歌法、选举法等宪法性法律的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法治精神。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8.突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12.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各类阵地平台,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9.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13.围绕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环境法治意识。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四、拓展普法平台,提高普法质效

10.创新普法方式。

14.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各处室、单位要在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探索开展企业圆桌座谈、“点单式”帮扶,通过“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执法开放日”、“一支部服务一企业”等活动,坚持靠前帮扶,送法上门,帮助企业了解自身的环保责任和义务,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各处室、单位

11.开展环境主题法治宣传。

15.利用“6.5”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如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环保知识展览、开展环保志愿服务等,吸引公众广泛参与,增强公众的环保法治意识

法规处、宣教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12.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

16.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并及时向“泉晓法”普法矩阵、《依法治市》杂志等普法宣传平台投稿,将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依法治污好的经验做法宣传出去。

法规处、数字化应用中心、宣教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13.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17.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研讨式“以案说法”讲座,增加互动交流,提高学习效果。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18.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执法支队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五、强化普法责任制建设

14.加强组织领导。

19.市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各分局也要制定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2025年7月4日前报政策法规处,并认真抓好落实。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15.健全工作制度。

20.建立普法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指派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并于7月4日前反馈政策法规处。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21.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做好工作记录,留存整理普法资料;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22.建立普法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各处室、单位和各分局要逐条对照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将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底前报政策法规处。7月4日前报送上半年开展情况。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23.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公开制度,市局普法责任清单要在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并连同普法工作计划向市依法治市办备案;市局将按要求向市依法治市办进行履职情况报告。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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