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9250W/2025-01396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7-04成文日期:2025-07-02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楼周围街道餐饮业排放烟雾治理的建议提案者
周新丽政协提案领域
生态环境承办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答复时间
2025-07-03答复内容
周新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楼周围街道餐饮业排放烟雾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分工情况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美丽济南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了餐饮油烟工作的部门责任:城管部门依法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将发现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服务业经营单位及时移交城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排放的油烟是否超过排放标准做出技术认定,并将认定结果移交城管部门。
济南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济南市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济城管委办发〔2024〕2号)通知中对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具体职责为:负责督促餐饮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排放的油烟是否超过排放标准做出技术认定;对检查的餐饮服务单位油烟进行抽测;对油烟等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认定结果移交市城管部门实施处罚。
二、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餐饮油烟管理方面的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目前因尚无国家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监测标准和运行技术规范,所以油烟在线监控数据主要用于分析了解餐饮企业油烟排放和净化设施运行的情况,油烟在线监控数据暂不能作为环境管理和行政处罚的依据,因此我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控技术的应用处于试点和推广的阶段。各区(县、管委会)分局(生态环境机构)对辖区内餐饮服务业单位每月完成不低于3家的油烟排放抽测任务,对油烟等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认定结果移交市城管部门实施处罚。2024年,生态环境部门共抽测餐饮服务业单位574家,移送抽测超标单位12家。2025年截至6月底,全市抽测餐饮服务业单位326家,移送抽测超标单位6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省有关工作要求和《全面推进美丽济南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建设美丽济南作出积极贡献。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