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山东创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位于济济南市章丘区文祖镇三德范北村村西北, 本项目拟建探伤工作场所位于厂区生产车间内西侧,包括探伤室、操作室、暗室及危废暂 存间(本项目专用)等。评片室拟设置于操作室内。拟购置 1 台 XXG-2505 型定向 X 射线 探伤机,用于对公司生产的压力容器产品进行无损检验。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用于室内探伤作业(固定场所探伤),核技术利用类型属使用Ⅱ 类射线装置。本项目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能保证探伤室外剂量率和人员受照水平控制在标 准范围内;射线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辐射影响可以满足国家有关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辐射防护“实践正当性”的 要求。 本项目 X 射线探伤机用于公司生产的压力容器进行无损检测,以对公司产品进行质量 控制,属于服务于公司主体项目。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7 号),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 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二、 本项目探伤工作场所北侧为人行道、东侧为生产区域、南侧为仓储区域及卫生间、西 侧为其他公司车间及闲置厂房。根据本环评 9.2 项的影响分析,探伤室四周墙体及防护门外 30cm 处辐射剂量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中“屏蔽体外 30cm 处 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应不大于 2.5μSv/h”要求;辐射工作人员的年有效剂量低于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 20mSv/a 的剂量限值,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 2.0mSv/a 的年管理剂量约束值;探伤室周边公众成员及保护目标处的年有效剂量低于《电 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的 1mSv/a 的剂量限值,也低于本报告提出的 0.1mSv/a 的年管理剂量约束值。 综上所述,项目布局基本合理。
三、 建设单位拟设立辐射安全领导机构,并拟制定各类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运行过 程中,须将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在此条件下,可以确保工作人员、公众的安全, 并有效应对可能的突发事故。 本项目拟配备 2 名辐射工作人员,专职进行探伤作业,具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 定的相应的文化及受教育要求,具备从事 X 射线探伤的技术能力;建设单位拟安排该 2 名 辐射工作人员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上进行学习并报名参加“X 射线 探伤”类别考核,成绩合格后上岗。并拟配备 1 名辐射管理人员(本科及以上),在国家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上进行学习并报名参加“辐射安全管理”类别考核, 成绩合格后作为建设单位辐射防护负责人。 建设单位拟配置个人剂量计 2 支、个人剂量报警仪 2 部(每名辐射工作人员 1 部)及 X-γ 辐射巡检仪 1 台,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个人剂量及其探伤工作场所进行监测。 综上所述,在切实落实报告中提出的辐射管理、辐射防护等各项措施,严格执行相 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该项目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是安全的,对周围环 境产生的辐射影响较小,不会引起周围辐射水平的明显变化。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 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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