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6-62043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6-06-02 发布日期: 2026-06-0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最高补贴12.6万元 日均咨询超百件
5月29日,记者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济南市对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根据车辆类型和报废年限,车主最高可享受12.6万元补贴。自政策推出以来,日均受理相关咨询电话超100件,受到车主广泛关注。
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是高排放老旧车辆,1辆国四柴油货车的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约等于8辆国六柴油货车。同时,这类车辆使用年限久、油耗高、机件老化,故障频发,日常维护成本较高,不仅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还存在安全隐患。为削减机动车污染排放,构建绿色低碳运输新生态,济南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谋划部署补贴政策,要求补贴对象涵盖全部车型,政策实施时间跨度长,资金支持力度大。
根据《济南市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对济南市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分“仅报废”和“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两种情形给予补贴。报废补贴方面,根据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年限不同,给予0.6万元至4.05万元不等的补贴;更新补贴方面,根据新购车辆类型不同,给予1.8万元至8.55万元不等的补贴,最高可享受12.6万元补贴。具体内容可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查阅政策文件。
为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民生实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紧扣便民、惠民、利民主线,多措并举。
引导中国重汽、北汽福田、吉利远程、飞碟等新能源货车头部企业出台针对性置换优惠政策,降低车主换车门槛;
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爱山东”APP—“泉惠企”平台推出线上补贴申请模块,实现补贴资金全程线上办理;
在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企业服务专区设置政策咨询窗口,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派驻专职人员,实现补贴政策“一口咨询、一站解答”。同时,全面公开市级及各区县服务热线,确保工作日期间群众诉求“即时接听、实时解答”。
针对车主集中反映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归纳解答如下:
关于营运与非营运车辆的界定,政策文件明确,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即为非营运车辆,同时原来是营运车辆,目前已转为非营运的车辆也符合政策要求,请车主提前确认名下车辆证件情况;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当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异地报废车辆申请人应当在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完成全部报废流程后再提交申请;
仅新购新能源货车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手续与办理购新车各项手续无先后顺序要求,但车辆需同时满足政策规定的各项条件;
报废1辆符合条件的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仅能申请1辆济南市牌照新购车辆的更新补贴;
若不确定车辆是否已强制报废或不了解强制报废日期,可咨询相关部门查询确认。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向广大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车主发出倡议:请积极响应建设美丽济南建设的号召,抢抓政策窗口期,尽早将车辆送交正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处理,并通过“泉惠企”平台按程序及时提交补贴申请。本次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早一天淘汰车辆,不仅能为泉城减少一分污染、增添一抹蓝天,更能让您早一步享受政策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