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6-62177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6-07-17 发布日期: 2026-07-1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中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市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市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济南市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6日至11月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巡察。2026年1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市委关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离任交接工作机制要求,按照“应交尽交、权责清晰”的原则,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重点交接。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分工,领导班子带头履行整改责任,切实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处室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整改的工作体系。

(三)加强调度督办,保证整改实效。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采取每月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形式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问题,对各处室、单位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等全程跟踪,对推进不力、成效不佳的处室、单位及时约谈、严肃批评。

(四)注重成果运用,推动工作提升。把巡察整改与推动生态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项目赋能年”工作安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有效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坚持推动巡察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强大动力,全面提升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巡察整改的根本遵循,在党组会、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不同场合,多次提出整改具体意见和要求,切实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改革创新、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把整改成效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为推动生态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责任担当不够坚决有力,在谋划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上还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深学笃行、入脑入心上还不够到位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深刻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政治性、严肃性和强制性。二是规范学习管理,明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部署”的刚性要求。三是细化议题收集、筛选、确定、报备流程,对“第一议题”学习成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确保落地见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

(2)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

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保证学习严肃规范、有序有效。中心组成员应当按时参加集体学习活动,确保参学率,严格学习考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并以适当形式及时补学,提交学习成果。中心组成员请假较多时应择期另行组织集体学习。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所有请假人员已完成补学。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对应生态“含绿量”与发展“含金量”的融合共生关系,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提效达标、进中提质不够有力有效问题

(1)治理难点堵点成效还不明显。用力破题的硬招实招还不多,部分关键指标浓度超标问题一直未根本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出台并落实《济南市2026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专项实施方案》,深化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治理,持续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12月底前,完成不少于20家企业源头替代技术评估,推动能替尽替;开展有机液体储罐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完成不少于10个储罐低泄漏呼吸阀更换;实施高效燃烧治理设施规范化运行提升行动,推动治理设施规范高效运行,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二是推动工业源深度治理。推动重点燃煤工业炉窑企业、铸造用生铁企业、燃煤电厂制定深度治理及清洁能源替代推进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节点,持续抓好推进落实。三是强化移动源监管,组织200家用车单位、物流园区健全完善进场柴油货车自行查验制度。对全市工业企业、物流园区、施工工地等场所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巡查,严查闯禁用区、“冒黑烟”等问题。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2)环境整治的长效管护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回头看”。完成全部105处农村黑臭水体“回头看”,对发现问题建立问题隐患台账,督促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完成整治。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各分局每月一次对辖区已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全覆盖现场巡查,每年开展一次全覆盖水质监测;市局每季度对全市105处已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三是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市局每月调度相关分局巡查及整改工作情况,对巡查管护不到位、问题整改未达到时序进度的进行通报;存在控源截污不彻底、整改不力情形的向区县发提醒函,对同一水体连续出现返黑返臭问题的对区县进行约谈。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对部分区县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不力。对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在统筹推进上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

①一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重点任务落实,精准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坚持目标导向,制定并实施《济南市2026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专项实施方案》,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落后区县帮扶,细化制定区县年度空气质量巩固提升任务清单,督促抓好落实,推动全市及各区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推进莱芜区空气质量提升,完成莱芜华能、华电两家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实施精准喷氨改造;加强扬尘、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燃放等面源精细化管控,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整改销号;推进移动源综合整治,优化拥堵路段信号灯设置,强化移动源监管。三是推进平阴县空气质量提升,持续推进炭素、水泥、铸造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12月底前完成澳海炭素黑法吸附建设,全面完成平阴山水超低排放改造评估,推进环保绩效创A;强化移动源整治,每月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联合路检和遥感检测,组织加油站油气回收帮扶,加快淘汰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强化扬尘源整治,每月开展一次部门联合检查,3—5月开展春季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压实压紧责任,县环委办组织做好各部门、镇街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②一是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督促指导章丘、莱芜、钢城区做好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彻底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清单化调度、台账式管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现场督导核查,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问题按期保质整改到位。二是深入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非法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措施,严格完成时限,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进展缓慢的组织开展现场督导。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3.关于对照打深打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基的要求,环保基础支撑建设仍有薄弱环节问题

(1)环境监测能力尚有欠缺。

整改情况:

一是摸清区县执法监测工作现状。1—2月,开展区县执法监测能力调研摸底,掌握各区县执法需求、执法监测业务量、执法监测能力现状及能力缺口,据此在3月底前制定“一区(县)一策”执法监测能力提升方案,明确基础执法监测项目提升要求。二是提升区县监测队伍专业化水平。通过人才引进、事业单位招聘等方式为区县补充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监控分中心通过以老带新、以干代学等方式加强对新人监测业务能力培养。会同省济南监测中心通过跟班实训、组织监测业务培训会等方式,提升监测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区县实验室资质认定扩项。各区县分局按照“一区(县)一策”方案,积极争取区县财政支持,结合实际情况购置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做好执法监测能力提升基础保障,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扩项工作,逐步提升辖区内执法监测能力。年底前,历城监控分中心开展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中pH、溶解氧、水温、电导率等项目的扩项;平阴监控分中心开展环境空气和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浓度颗粒物、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等项目的扩项。四是完善执法监测协同保障机制。加强日常调度,每月调度通报各区县执法监测工作情况。根据执法需求,按照“区县互帮,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原则,统筹协调省济南监测中心和各区县分监控中心监测力量开展区域联动监测,保障全市执法监测工作开展。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重点领域和服务机构监管仍有盲区。

整改情况:

①机动车监管方面。一是加强在用车辆监管。以建筑垃圾运输车为重点,开展车辆使用地和停放地监督检查,对存在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行为依法依规处理。6—8月联合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年度复核工作,对存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运行等问题的车辆督促整改。二是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提前淘汰更新。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在落实上级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力争4月底前印发建筑垃圾运输车提前淘汰更新奖补方案,针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建筑垃圾运输车淘汰更新。三是健全完善进场柴油货车自行查验制度。4月底前,组织200家用车单位、物流园区核查进场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运行使用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用车单位自行查验情况,每月开展一轮全覆盖线上巡查。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②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督促完成济钢地块违规建设道路风险管控和修复。已督促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完成济钢第四批次西区污染地块5条违规建设道路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2月底前,督促完成风险评估并组织报告评审,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实施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二是督促完成章丘区已供地块补充土壤调查。已督促章丘区自然资源部门完成11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并组织评审,调查结论为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三是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监管。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对辖区名录中地块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依法进行查处。四是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机制。会同市自然资源部门定期调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信息台账,6月底前,研究制定县级土地划拨权限等供地环节的联动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③第三方监测机构自行监测方面。一是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普法宣传。2月底前,通过“济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解读条例有关内容。5月底前,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落实条例的培训,提高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守法意识,引导规范开展监测活动。二是做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1月底前,组织对法人登记在济南市行政区域的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备案。对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动态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的部署要求开展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引导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三是开展执法检查。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协调省济南监测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每季度组织对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抽查检查,对违反《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3)执法关键环节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执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实施行政检查。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聚焦执法实战需求,围绕法律法规适用、典型案例剖析、执法文书制作等核心技能开展教学,以训促学、以学促干,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为高效履职提供能力支撑。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做到程序合法、规范、高效。四是严格案件审核,实行案件审查人员和律师审核制度,力争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量罚适当。

整改结果:已完成

4.关于对于“被动治”向“主动领”转变,继续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1)牵头抓总还有缺位,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多部门“协同共治”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

①“无废城市”建设方面。一是做好2025年省对市“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组织各分局督促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和处置单位按期申报2025年年报。加强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数据的统计、核算,2025年度全市危险废物填埋量同比降幅大于10%,满足“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指标要求。二是持续加强长效监管。持续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督促危险废物填埋相关单位将填埋减量措施纳入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降低危险废物填埋量。三是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项目建设,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噪声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组织开展噪声污染投诉分析,推动建立部门协同管控机制,提升重点噪声投诉件办理质效,源头减少投诉量。二是组织对4个落后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开展摸排,建立噪声源清单,制定“一点一策”提升措施,推动提升整治措施落实,持续提升声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2)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程度不高。

整改情况:

①石灰窑产业治理方面。一是巩固提升石灰窑产业集群整治成效。督促7家淘汰企业关停到位,督促3家企业持续满足B级及以上环保绩效要求,年底前,组织3家整治提升企业达到C级要求。二是强化执法监管。采取企业自查结合部门抽查的方式,开展一轮在产企业末端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用好线上远程监控、线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对照整改到位,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帮扶指导企业优化治污工艺、规范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完善在线设施运维制度,从源头降低超标风险,切实加强治污设施日常维护管理,提升治污水平,严控超标排放行为发生。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②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进方面。积极推进南大沙河水质改善及生态修复二期工程建设工作,协调项目立项单位归德街道办事处制定项目推进计划,科学安排工期,加快工程进度。协调地方尽快拨付资金。南大沙河水质改善及生态修复二期主体工程已完工,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实现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尚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绩效提级意向摸底。4月底前,组织区县对水泥、制药、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调查摸底,提升企业绩效提级积极性。二是做好技术帮扶。8月底前,组织行业专家对有提级意向的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等文件要求,完成一轮技术帮扶。三是推动问题整改。对现场帮扶情况形成问题清单下发区县,督促区县指导企业高质量完成反馈问题整改,推动企业环保绩效等级实现提升。四是强化资金支持。持续组织区县对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发挥财政资金鼓励引导作用。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压得不实,廉政风险防控失之于宽、失之于松方面问题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实,层层传导压力未能到底到边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及年度任务安排,落实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强化纪律作风教育。针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易发多发纪律作风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强化“以案释纪”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制定纪律作风工作方案,紧盯重点作风问题和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春节前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督促各分局落实纪律作风建设工作部署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抓作风建设不够有力,“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1)为民服务有差距。

整改情况:

①及时优化调整接听对外公开电话工作人员,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组织人员重温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办公电话在工作时间有人接听、转办,做好沟通工作。另外,优化局官方网站页面设置,以更加醒目的方式展示“网上投诉”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电话,进一步畅通投诉和信息公开渠道。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②党风政风行风评议方面。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年度党风政风行风正风肃纪民主评议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对“党风政风行风正风肃纪民主评议”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在拓宽宣传渠道的同时,加强环保成绩、环保成功案例的宣传,树立榜样,增强公众信任。加强与市直各部门、“两代表一委员”等沟通交流。三是提高企业帮扶工作。深入企业开展工作调研指导、环保培训,加强政策宣传,推广绿色生产,提高企业对环保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以思想教育为主,纪律作风专项检查为辅,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防微杜渐。五是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地表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地下水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蓝天碧水净土”优良生态环境,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改结果:已完成

③执法队伍为民服务方面。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民主评议问题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纪律教育,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扎实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在实战中锻炼队伍、培养人才,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履职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按照“年计划、月安排”要求,制定检查计划。规范使用“鲁执法”平台,严格执行检查备案、扫码入企、事中登记等规范流程,提升检查质效。推进非现场执法,对非现场形式能够实现预期监管目的和效果的,不再开展现场检查;确需现场核查的,再进行有针对性地重点检查。三是深化落实“执法+服务”。加强与企业服务交流,通过开展圆桌座谈等活动,倾听企业对生态环境执法意见建议。做好普法服务,采取以案释法,送法入企等方式,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明确其承担的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增强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把预防违法做到前面。提升执法温度,对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规范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减罚免罚,积极推行问题整改“云端审核”,指导企业及时修复信用,最大限度地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自觉、自主改正违法行为。四是加强沟通宣传工作。聚焦社会和群众关注、关心、关切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宣传。注重发现、培树先进典型人物、先进工作事迹,讲好济南生态环境执法故事,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伴随式执法”工作,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行政执法活动,发挥社会力量监督执法作用,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整改结果:已完成

(2)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廉洁意识。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秩序、工作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三是严肃监督执纪。集中整改期间,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性质恶劣的坚决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3.关于内控制度落实有短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资产管理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

①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完善从资产购置、登记、入账、使用、盘点、处置的全周期管理机制。杜绝账务处理错误,确保资产购置后,第一时间完成账务登记与系统录入。二是积极整改。关于4个分局22个资产处置后未及时进行账面处理问题。局党组已经专题研究整改措施,下一步函请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对相关资产予以处置并进行账面处理。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②严格按照2025年新实施的《济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配备新资产,坚决杜绝超标准配备现象。对局机关超数量限额配备的资产,计划3月底前报废一批,后续按照资产实际使用情况逐年淘汰报废。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政府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投标文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组织问题项目采购单位负责人集中提醒谈话,督促各单位提高采购人主体意识,严格履行采购人采购主体责任。二是针对合同约定、履约验收存在的问题,修订《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明确采购责任。三是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提升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对局机关各有关业务处室、各直属单位及各分局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水平。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应急物资管理有疏漏。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库管理办法》,明确物资入库、存储、调拨、盘点等各环节操作规程。二是将现有应急物资录入山东省环境应急管理系统,同时规范电子化台账,实现物资动态管理。三是组织专家鉴定超期物资,分类处理,符合条件的继续使用,不能继续使用的进行规范处置。对超期物资进行更新补充。四是定期开展库存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关于聚焦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用心用力不够,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方面问题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

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加强组织建设,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质效;广泛开展大谈心活动,摸清思想底数,汇聚奋进力量。从严正风肃纪,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导检查,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扛牢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每年召开党组会,听取机关党委年度党建工作汇报,系统梳理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查摆存在问题,对下年度抓党建工作进行部署。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1)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人员招录与选拔机制,加大对法学类或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人才的招录力度,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改善执法队伍专业结构,力争2030年达到专业学位50%的要求。二是强化在职人员专业能力提升,通过优先纳入省级执法人才库、拓宽晋升通道等途径鼓励在岗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在职教育、职业培训等有关培训,提升相关专业人员学历学位,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三是推动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学位的干部岗位交流,注重选派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有发展潜力、专业能力突出的干部交流到执法一线,充分发挥其自身专业优势干事创业,进一步夯实专业基础。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局属事业单位领导岗位缺配。

整改情况:

一是摸清底数,夯实整改工作基础,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二是局属事业单位有计划开展干部调研,及时掌握各分中心人员工作业绩、能力素质等综合表现,建立人才储备库。三是逐步补配岗位空缺,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根据核定的领导职数组织开展竞聘工作,逐步配齐配强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大队、分中心干部结构。

整改结果:长期任务按整改方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3)执行干部考核规定不严格。

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开展问题核查纠正,督促下属分局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济南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纠正,取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退回考核奖金,并对一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加强考核业务培训,组织区县分局、局属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干部处分与考核等次衔接规定、考核审核流程等内容,结合此次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升人事干部政策理解能力、问题识别能力和责任意识。三是组织考核工作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对考核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问题

(1)对基层党建工作督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

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督导,督导过程中对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强化机关党支部相关人员业务素养与实操能力,认真研习“灯塔党建在线”平台操作规范,严格对照党支部活动的具体内容、时间、形式逐项如实记录,确保活动记录客观详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开展基层组织生活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

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制定,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根据上级下发的每月组织生活指南,指导各支部开展丰富的支部活动,提高组织生活标准。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集中整改阶段,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事项落实到位、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深化思想认识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松懈情绪,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纳入党组重点工作,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开展成效评估,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阶段性目标,持续跟踪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重点围绕理论学习、执法监管、廉政风险防控、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和潜在风险,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做到主动发现、及时整改。聚焦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含绿量”和发展“含金量”。

(四)强化成果运用,提升治理能力水平

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济南提供坚实生态环境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1—51708631;邮政信箱: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A区1332房间;电子邮箱:jnhbjjgdw@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