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50W/2026-62011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6-05-22 发布日期: 2026-05-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推荐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关于推荐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和科学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决策辅助和技术支撑作用,市生态环境局拟建立济南市生态环境应急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征集生态环境应急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各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推荐专业。专家库专业范围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污染防治、水域和船舶污染防治、化学品和危废处理、卫生和饮用水安全、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地质、环境评估、环境监测、环境科学、农林水利、化学、化工、水文气象、生物、医学等领域。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大局、有奉献精神,具备良好学术道德和较强决策咨询能力。

(二)熟悉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掌握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基本程序,能科学严谨地履行职责,能积极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环境应急管理等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现场技术支持。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相关专业领域拥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与实践管理经验。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应急咨询、现场技术支撑、业务评审等相关工作。

(五)无违法犯罪,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等情形。

三、专家职责

受我局委托,环境应急专家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咨询,提供切实可行的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不得向外界泄露敏感信息、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环境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参加现场应急处置,指导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参与环境污染调查与损害评估,提供决策建议;

(二)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与审查,提出专业评审意见;

(三)参与环境应急管理课题研究,环境应急预案、规划和法规的制定,为环境应急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参与环境应急管理培训、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遵循科学严谨、客观公正、观点鲜明、有理有据、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独立提供真实、可靠的书面咨询意见,并对所发表或出具的意见负责;

(六)承担其他与环境应急有关的工作。

四、专家库管理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适时增补调整专家库成员。对存在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有失职行为的专家将取消其资格。

(二)专家受委托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调查任务或参加有关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由指派部门或聘请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报销,聘请单位按国家规定支付专家劳务报酬。

(三)市生态环境局或经市生态环境局同意的有关单位在指派环境应急专家执行任务时,应当同时通知专家所在单位。专家接到任务通知后,应如期抵达指定地点执行任务;专家如不能承担任务或不能按时到达,需及时说明。

五、推选程序

(一)提出申请。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退休人员可自主申报。原则上各单位推荐的同领域专家不超过3名,生活工作地点在济南的优先考虑。

(二)提交材料。申请入库的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Word和PDF的电子版,个人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明、技术职称证明、退休证明、从业经验等相关材料的PDF电子版。(申请人员PDF电子版材料合并一个文档,以“单位全称+职称+姓名”的方式命名)

(2)推荐单位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推荐人员电子版材料和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汇总后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

(3)请申报单位(个人)于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公务邮箱。

(三)资格审核。各推荐单位和自荐个人,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发现伪造材料的,一律不得入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提出申请的专家进行遴选和资格确认,按照相关规定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济南市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 孙菲 51708649

公务邮箱:jnhbjyjc@jn.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A1303室

附件:1.济南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x

          2.专家信息汇总表.docx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