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对《山东森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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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森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工作日内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1-76126717
通讯地址: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 27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拟审批文件 (附件) |
1 | 山东森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莱芜区牛泉镇鲁中水泥有限公司院内 | 山东森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山东滨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拟审查文件.docx |